渝北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是每个驾驶员都应该遵守的铁律,可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罔顾法纪,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做儿戏。
拒不配合检查
7月6日晚,
渝北交巡警在龙骏大道开展酒驾专项整治
一辆白色轿车缓缓驶来,
民警要求驾驶员摇下车窗接受检查,
驾驶员磨磨蹭蹭只摇下半截车窗,
驾驶室内酒气扑面而来。
民警要求其立即熄火接受检查,
该驾驶员拒绝下车,并突然加速逃离现场。
民警立即呼叫前方执勤民警进行拦截。
遇拦截弃车逃跑
该驾驶员发现前方有民警设卡拦截时,
突然急刹车,跳出驾驶室,
拼命地往路边的坡坎跑去。
草丛中抓获嫌疑人
民警在草丛中进行搜查。
10余分钟后,
民警发现了四肢贴地,
趴在草丛中一动不动的嫌疑人。
民警走到他跟前时,
驾驶员还故意嘟嘴摇头,
示意民警不要出声。
驾驶员被控制后,
还满嘴喷着酒气,
嘻嘻哈哈跟民警开玩笑说,
自己是在跟民警“躲猫猫”。
经酒精检测,
驾驶员罗某结果为61mg/100ml,
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当天晚上,罗某在龙兴镇上和朋友吃火锅,喝了几瓶啤酒,22时许驾车经龙骏大道回家。行驶至龙驿大道与龙骏大道交叉路口时,罗某发现前方有警察设卡检查,罗某顿时非常慌乱,停车逃窜、跳下坡坎、躲藏于草丛。
在湿漉漉的草丛里时,罗某裸露在外的手臂、双腿、脖子、面部等全被草丛划伤,罗某趴在草丛中,蚊虫蜂拥而至,又叮又咬。罗某被抓住时满身血块肿包,痛苦不堪。
民警对罗某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根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警方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证6个月的处罚。对罗某冲卡行为,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渝北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
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原标题:渝北一酒驾男子卖萌,躲进草丛里对民警说“嘘……我在躲猫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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