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11时,重庆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8月11日到13日,重庆市主城区、西部、中部、东北部地区及黔江等地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局地可达40℃。
那么,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你,能领取多少高温津贴?领取标准又有哪些?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高温津贴领取标准分为露天作业和室内场所两种。
高温天气露天作业领取标准为:
日最高气温>35℃、<37C,每人/天不低于5元;
>37℃、<40℃,每人/天不低于10元;
>40℃,每人/天不低于15元。
室内工作场所领取标准为:
日最高气温>33℃、<35℃,每人/天不低于5元;
>35℃、<37℃,每人/天不低于10元;
>37℃,每人/天不低于15元。
市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全年任意月份达到以上高温标准都可以享受,劳动者已经依法享受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除外。
工作人员还强调,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同时,也不能用防暑降温饮料充抵高温津贴。如果老板拒不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向所属区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