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老虎”发威,这几天的气温也飙升!上游新闻记者14日获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气温超过37℃以上,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
当前已是高温时节,又正值施工高峰期,是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通知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委、市安管总站和有关单位务必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援救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增强人员防暑降温意识,增强高温天气安全防护意识和急救能力,预防和降低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重要的是,要合理安排调整作息时间。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也就是说,在早晚天气凉爽时施工,中午酷热时休息。适当调整作业、休息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和工程量,减轻劳动强度,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要求除抢险排危作业外,当日气温超过37℃以上、40℃以下(不含40℃),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当日最高气温超过40℃时,施工单位经采取降温措施不能使施工场所温度低于37℃的,应当停止施工作业。在高湿度情况下,更要严控作业时间,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作业安全,防止中暑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此外,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并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对不宜从事日晒、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
加强对食堂、食品和饮用水的卫生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避免引发中毒事件。要为施工人员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凉茶和常用防暑降温药品,加强对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放高温津贴,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健康和安全。
建设领域将全面加强排查,消除各类隐患。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重大安全隐患以及防暑降温、避开高温施工的落实情况,加大对施工工地中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消防安全重点场所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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