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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殴牵出隐藏黑恶势力 重庆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终审宣判
09-04 13:11:09 来源: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消息,2018年8月27日,一份关于黑恶势力犯罪的起诉意见书送到了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游中立的办公桌上。

几十人、砍刀、汽油瓶……有着20多年办案经验的游中立敏锐地觉察到一丝异样:谁有这么大的能量组织这么一个团伙聚众斗殴?背后会不会有一个更大的犯罪集团存在?

经与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就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后,公安机关随即重启调查程序,重新审查、提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这起聚众斗殴案件背后隐藏的组织犯罪很快浮出水面……

今年1月21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罪恶行径被彻底终结: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成某、黄某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成某、黄某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王某、唐某等12名被告人被判处17年至两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重庆中院判处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8月9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

斗殴不报案按“江湖规矩”处理

这起涉黑犯罪案件进入警方视野还得追溯至2017年底。

2017年12月20日凌晨4时左右,公安机关接到出租车司机报警称,在江北机场启航路中段有数十人持砍刀斗殴。

“现场一片狼藉,有大量刀具和一些燃烧瓶碎片,还有被撞坏的车辆,当我们去的时候,斗殴人员已经全散了。”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胡洋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现场附近的监控画面还原了事发场景:几名年轻人持砍刀、钢管砍砸一辆中型客车,并向该车投掷汽油燃烧瓶。此时,一辆越野车掉头加速将砍砸客车的几人撞倒在地,随后多人下越野车与包括被撞的几人在内的多人对砍,作案后双方很快逃离。

案发后,渝北区公安分局调查得知,被撞并被拖行几十米的陈某最终在医院不治身亡,年仅20岁。

民警调查发现,聚众斗殴的这些人,就是盘踞在渝北区双龙湖和回兴那边的几个团伙,因为争夺市场份额引发了纠纷,双方约定12月20日凌晨,在机场启航路东侧聚众斗殴。

“他们选择打架的地点在机场主干道上,与飞机航道线隔得很近,对机场正常秩序和社会治安都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渝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冉义智说。

随着专案组深入调查,以成某、黄某等为首的黑恶势力实施的十几起违法犯罪行为被一一查明。

2015年9月开始,成某、黄某、王某通过向附近歌厅等娱乐场所提供有偿陪侍的方式谋取经济利益,总收入210多万元。

为抢占“业务”市场,成某、黄某先后纠集1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充当组织成员,有组织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贩卖毒品、开设赌场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

“他们有比较严密的组织规定,比如不允许团伙成员私自在外面打架,必须要由‘老大’下达指令。”冉义智说,除非是群众报案,他们自己不会报案,之后就双方自行解决,自行到“江湖上”去处理。

2015年底以来,成某、黄某等人有组织实施13起违法犯罪行为,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5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引导侦查两个多月未休息一天

“这个场面真像电影里的画面,暴力行为给人视觉冲击力非常强烈。”游中立在查看机场旁凌晨那起斗殴案视频后感叹道,该团伙存在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

与此同时,游中立发现了一个非常紧迫的现实:由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中的两起案件已于4个月前由渝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最长只有六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时间只剩两个半月。

在建议渝北区公安分局重新成立专案组后,游中立受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长指派,第一时间进驻专案组介入引导侦查、协同办案。“如果等公安机关侦查完毕移送到我们这里,我们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审查工作。”游中立告诉记者。

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游中立带着检察官助理于武强将工作地点搬到了专案组,与办案民警同吃同住,每天工作10多个小时,没有休息过一天。

时间到底有多紧迫?因为吃面条最节省时间,单位旁边的面馆是他们最常去的,他们吃面条都快吃吐了。

“对公安机关搜集到的所有证据,不管多晚,我们都要当天审查。第二天一早,我们就要把需要继续侦查的线索、方法、取证内容用书面形式告知公安机关。”游中立说,引导侦查的过程也是对案件的审查过程。

在调查该团伙是否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时,最初的调查结果显示该团伙聚敛钱财30万元左右。对于这个数据,游中立很是怀疑,要求重新侦查。

为此,游中立还向警方提供了一个侦查思路,即抓捕该团伙中负责管账的唐某。警方抓获唐某后,在其房间中搜出了该团伙最近两三个月的账本,此后警方还在银行调取了长达800多页的流水,加上微信转账记录以及唐某的供词,警方最终查明该团伙违法犯罪所得210多万元,该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明显。

“这个案件启动侦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制作报告都同步进行,补充侦查取证结束之时就是检察官审查完成之时。是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大控方’相互配合、共同打击黑恶犯罪的经典案例。”游中立说。

“其间,戴仕俸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冉劲多次听取我们关于案件进展情况的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游中立说。

最终,两个月时间里,检方向公安机关共计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20多条,查看作案现场10多次,复核证据数百份,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材料117册,新增有组织的遗漏犯罪事实8件、违法事实3件,补充移送涉黑成员14人,最终形成的审查报告多达65万余字。

“该案是检察机关在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中,注重对侦查机关移送的犯罪实行串并研判,从聚众斗殴等人数众多的暴力案件中,敏锐发现涉黑犯罪线索,深挖细查,以发现的涉黑线索为突破口,审查起诉期间积极引导侦查取证,最终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事实,并得到法院判决认定的典型案件。”重庆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一部主任马洪伟介绍说。

依法审查确保审判工作顺利推进

“该案系我院2018年以来受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重庆市首例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该案承办法官、重庆市一中院刑一庭审判员张洁告诉记者,为确保本案审判工作顺利推进,市一中院成立专案领导小组,合议庭由具有丰富审判实务经验的法官组成。

从2018年11月26日受理,到同年12月7日召开庭前会议,再到12月13日、14日分别公开开庭审理,直至2019年1月21日公开宣判,合议庭共查看案卷153册,最终形成了10多万字的判决书。

谈及该案审理的重点、难点,张洁说,重点是该组织是否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而难点是组织的形成、发展时间跨度较长,部分犯罪能否认定为组织犯罪,以及组织非法获利数额的确定等。

“案件审理过程中,合议庭认真梳理案情,严把事实、证据关,严格按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个特征进行审查,认为该犯罪集团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打击竞争对手,攫取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所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张洁说。

合议庭认为,首先,该组织成员人数众多,层级分明,组织、领导者及骨干成员固定,多次共同实施聚众斗殴、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为他人聚众助势等违法犯罪活动,壮大声势,结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成某通过以经济利益笼络,庇护、窝藏与他人发生纠纷的组织成员,为组织成员提供枪支、砍刀等作案工具,制定组织纪律,对违反组织纪律的组织成员进行惩处等方式管理、控制组织成员,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

其次,该组织通过向娱乐场所提供有偿陪侍服务、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聚敛钱财210多万元,将上述钱财作为组织经费,为组织成员发放生活费用,为在违法犯罪活动中受伤的组织成员支付医疗费,资助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的组织成员藏匿,为被司法机关抓获的组织成员上账,赔付被害人经济损失及供成某等人日常消费使用,以此笼络组织成员,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和壮大。该组织还通过接受请托为他人助势等违法活动获取经济利益。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第三,成某等人在当地通过有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5人轻微伤,对该区域娱乐场所形成重大影响,对当地社区居民、经营者形成心理强制,严重破坏该区域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综上,对该犯罪集团应当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定罪处罚。

原标题:一场斗殴牵出背后隐藏黑恶势力 成某、黄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终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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