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游新闻记者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获悉,2019年9月11日起,将在渝西片区高速公路启动一批固定测速和区间测速装备,对车辆超速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
据介绍,这批设备位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辖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目前,它们都已经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定、校准合格。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此,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提醒广大驾驶人员请严格按照高速公路速度限速标志行驶,以免受到处罚或引发事故。
若有超速违法行为被查,将按照“重庆市交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19年版)”进行处罚:
(一)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10%以下的,予以警告;
(二)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10%—50%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下的,处200元罚款;
(三)小型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上但未达到180公里/小时的,处500元罚款;
(四)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规定车速50%以上但未达到150公里/小时的,处1000元罚款;
(五)小型车超过180公里/小时的,除小型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超过150公里/小时的,处2000元罚款,并可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介绍,这批测速设备主要设置在这些点位: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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