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交巡警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17日8时许,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周家坝大队民警在福建大道早高峰执勤时,发现一辆颜色酷炫的“高级灰”轿车停放在路边,看起来“时尚感”十足,令执勤民警“眼前一亮”。
不过,这辆“漂亮”的小车停放在路边已经影响了道路通行秩序。于是民警上前查看,发现该车没有悬挂号牌,车主也不知去向。据附近商家反应,这辆车已经停在此处有一段时间了,给他们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民警通过核查,与车主黄某(男,29岁)取得了联系,让其立即前来移车。黄某赶到了现场后,民警问道:“你的车怎么没有号牌呢?”面对民警的询问,黄某却说,他看到车牌的螺丝有些松动,便索性取下放在了后备箱里。
“未悬挂号牌的车辆是不能上路行驶的。” 民警说到,黄某的这个说法显然不是违法的理由,上路行驶的机动车都要按规定悬挂车牌,而路边临时停车,也属于机动车行驶的一部分。
正当民警查看黄某的行驶证、驾驶证准备做进一步处理的时候,又发现了他的另一个“问题”。
这辆“高级灰”轿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身颜色为红色,与现在车身的颜色不相符合。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黄某告诉民警,自己不喜欢原来的车身颜色,所以就私自将车身表面贴上了一层“时尚的”磨砂亚光灰色膜,改变了车辆的颜色。但一直未到车管所登记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擅自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处以罚款5000元,驾驶机动车上路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以上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交巡警依法处以黄某罚款5200元,记12分。
提醒:
像黄某这样想给自己爱车换个颜色的司机朋友也不少,但更换颜色一定要合法合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可以办理变更车身颜色、车架、发动机和更换整车等业务,但必须在车管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进行登记备案才可以。黄某正是因为心怀侥幸,没有去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备案才会被处罚。
而机动车号牌,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准予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法定标志。如遇车辆牌照丢失或损毁,车主应及时到车管部门办理补领或换领。希望广大驾驶人以黄某为戒,切不可重蹈覆辙。
原标题:周家坝一辆小车停在路边,被罚款5200元,扣12分,就因为这两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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