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简称《条例》)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明确指出: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条例》围绕加强市场主体保护、优化市场环境、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个别行业存在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现象,《条例》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反垄断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政府加大行政力量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垄断地位的决心。
近日,随着各行业竞争加剧,包括电商平台“二选一”在内的疑似垄断行为频发,不仅严重损害了商家的利益,更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
2019年“双11”临近,电商平台的“二选一”话题又热起来,这是不同平台间的“口水战”,还是真实存在?有记者联系到自认为被“二选一”的商家代表刘先生,听他讲述近日的遭遇。
▲电商行业商家刘先生对记者讲述了被“二选一”遭遇技术屏蔽店铺流量的经过。
刘先生表示,“在各平台启动‘双11’预热时,甲平台与我们对接的工作人员来电,要求我们在两天内关掉开在乙平台上的店,不然就要对我们采取‘措施’。”刘先生表示,甲平台和乙平台对我们都很重要,“假设我们公司有100个员工负责电商业务,其中90个员工是为甲平台和乙平台服务的,按照2:1的销售额比例,即60个员工为甲平台服务,30个员工为乙平台服务。无论关掉哪家店,都会影响数量不少的员工。开门做生意,为什么只能限定在一个平台呢?”
因没有按时关闭在乙平台的旗舰店,刘先生很快体会到甲平台工作人员所说的“措施”是什么。当消费者以品牌关键词在甲平台搜索商品时,排名靠前的产品均来自经销商,官方旗舰店排名很靠后,“这肯定不是自然排序的结果。自然搜索排序绝不可能在两天内一落千丈!”刘先生还试图与甲平台工作人员沟通,却得不到答复。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营商环境规则从“实践探索”向“立法规范”赋权升级,体现了我国加大行政力量打击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垄断地位的决心,对频出的“二选一”等行为有很强的震慑作用,有利于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悉,该《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以优化营商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法规,起草过程中针对各行各业反映强烈的痛点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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