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买的婚房,算不算共同财产?”“给了彩礼扯了证,没多久老伴回乡下不回来了咋办?”……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南桥寺社区会议室里,十余位社区居民情结高昂地讨论着“结婚与彩礼”的话题,两位专业律师则一一给予解答。
与此同时,在不远处的天下城社区广场也在开展法律宣传,6位专业律师“坐堂会诊”,对社区居民们抛出的各种法律咨询进行答疑。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在现场梳理了社区居民们问得较多的3个问题及律师的解答,小伙伴们快来瞧瞧吧!
“婚后父母出钱买的婚房,算不算共同财产?”
居民问:如今不少年轻人结婚买房都是父母出首付款,子女及配偶共同还贷。如果以后离婚,如何保障父母出这笔首付款的利益?
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田帅解答:在房产证上加上父母名字,毋庸置疑是保护父母利益的最佳方式,父母因其出资享有房产一定份额的权益。
有部分父母担心自己出资买房,若子女离婚分割财产时被子女的配偶分了出去,这种问题其实不用担心。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根据前述规定,父母出资首付款后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无其他约定的话,该房屋属于子女个人财产,配偶离婚时仅享有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的分配权,不会参与到首付款对应部分的分配。
“刚和老伴扯了证,她却回老家不回来了算不算婚姻诈骗?”
居民问:我在婚介所认识了一个妇女,给了彩礼后结婚领了证后,对方没多久就回老家带孙子了,还要求再给一笔钱才同意离婚。这算不算婚姻诈骗?离婚后是不是还要给她分房子?”
田帅解答:是否属于婚姻诈骗,要看具体情节,仅仅从描述的情况来看,这位妇女结婚时处于单身,很可能只是民事纠纷。如果涉及到虚构身份信息等诈骗方式,就会是刑法保护范围。建议遇到这种这种情况,可以采取分步走的维权方式。如果确实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结婚前给的彩礼按照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其次,离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不用必须支付钱财。
对于“会不会被分房子”,因为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跟女方分配。
有些老年人因为怕子女反对,采取悄悄结婚登记的方式,这种其实不可取。子女不少是怕老人受骗,针对这种情况,建议采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分配协议的方式保障自身利益,也使子女放心。
妻子有权利让胎儿与丈夫断绝父子关系吗?
“我已经怀孕8个月,但老公现在却不想要孩子,让我引产,也不管我。我想去办个公证,声明孩子在出生后跟老公没得父子关系,可不可以?”今年11月,重庆渝正律师事务所杨顺莉律师接到了杨某的求助电话。
接到杨某的电话,杨顺莉首先进行了劝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此外,《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因此,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无法通过协议解除,只能因一方死亡而终止。就算夫妻私下进行协议,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男方在孩子出生过后依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并且享有对孩子的监护的权利。”
对于男方要求女方引产的行为,杨顺莉表示,根据《父母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杨顺莉说,经过咨询劝导及区妇联工作人员的协调,杨某和丈夫的关系有所缓和,双方家庭目前都支持把孩子生下来。“包括妇联、街道、社区和我们律师事务所也会对这个来访者的情况进行后续跟踪”,杨顺莉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了解到,这是江北区妇联2020年“平安家庭”建设项目刚入驻石马河街道南桥寺社区不久后就接到的一个案例。该项目以南桥寺社区为点,为全区所有需要帮助的家庭提供服务。包括每月举办一次主题沙龙活动,以及利用律师资源,每周两次现场答疑,进行个案调解咨询。江北区妇联工作人员表示,以后将以常态化的方式为江北辖区内的居民提供服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淳 摄影 胡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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