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梁平法院消息
春暖花开之际
家家户户门前种植的鲜花不仅吸引了路人的目光
也让“采花大盗”蠢蠢欲动
近日,梁平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许某因12次盗取他人门前的盆栽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四百元。
案情回顾
2019年9月的一天凌晨,被告人许某途径某养生馆门前时,对门前的一盆非洲茉莉“一见倾心”,便动起了歪心思,趁无人注意之际将价值145元的盆栽盗走。第一次得手后,爱花心切的许某一发不可收拾,两个月间分别在城区和两个乡镇的居民门前盗走栀子花、茶花、玉树、罗汉松、月季等19盆盆栽,并用盗走的盆栽装点起了自家院落,结果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盆栽“名花有主”,偷盗植株的行为同时触犯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此外,要提高自身的防偷防盗意识,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原标题:花虽美 莫伸手 | 梁平一“采花大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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