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重庆消息,“买房时已缴纳所有税款,为何2年后还要缴纳偶然所得税?”开州区白鹤街道居民田先生近日反映,东华新宸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承诺五年内分期向购房者返还装修款,没想到现在被税务局催缴20%的偶然所得税。
△ 图片来源 / 视觉中国
2018年,位于开州区白鹤街道的东华新宸小区开盘销售,开发商推出返还购房者总房款30%至40%作为装修补贴的销售方式,吸引了大批购房者,田先生便是其中之一。2018年,田先生以38万的价格购买了东华新宸小区住房一套并纳税。购房时,田先生与开发商签订了返款协议,开发商承诺返还田先生总房款的30%(114000余元)作为装修补助金,分60个月返还。
协议生效后,开发商于次月正式返款,至今已返款近2年时间,现田先生收到开发商通知,说开州区税务局向业主催缴返款金额20%的偶然所得税。
田先生告诉阳光重庆:“我们是因为开发商返还装修补贴金的活动才贷款购买的该小区住房,买房子时已向税务部门缴清了所有的税款,购房和返款协议中并未提及需要缴纳偶然所得税,我们业主是否应该缴纳这笔款项?”
经过阳光重庆转办,开州区税务局给出了答复:“通过查看东华新宸项目购房装修补贴协议等资料,开发商为购房者分期赠送装修补贴款,对购房者来说,是一笔偶然所得收入,根据相关规定,受赠人(即购房者)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偶然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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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偶然所得税?
偶然所得税是对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税法规定,取得偶然所得的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纳税;偶然所得以收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率以20%计算。但是,对于购买福利彩票、福利奖券和体育彩票的中奖所得每次在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开发商返还的物业费、装修费补贴,是否需要纳税?
阳光重庆咨询了开州区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发商以物业、装修补贴的名义返还部分购房款的行为应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销售折扣,一种是赠送。若是销售折扣,则不需要纳税;若是赠送,则受赠人需要按照20%缴纳偶然所得税。”该负责人介绍,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将开发商返款行为判定为销售折扣。
一是,开发商以返款后的实收金额(总金额—返款金额)入账,购房者以此金额纳税,例如,购房者支付100万,开发商返款2万,购房双方以98万纳税,即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为98万,返还的2万便是销售折扣;二是,返款的部分必须为一次性返还,若分期返还则不属于销售折扣,购房者仍需纳税。
原标题:开发商赠送的物业费、装修补贴,你可能需要额外缴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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