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就快来到5月,除了令人期待的小长假,一些即将施行的新规,也将开始影响你我生活。为此,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对这部分新规进行了梳理。
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跨省异地缴纳
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跨省异地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工作的通知》规定,从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可在全国范围内跨省异地缴纳。
公安部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机动车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事实无异议的,既可以选择在违法行为发生地处理,也可以选择在发生地以外的任意地方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处理,行政处罚按照发生地的处罚标准执行。该项措施将于5月1日起在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试点,6月底在全国全面实施。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法规,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也将施行。
《条例》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
条例还明确规范了工资支付行为,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微信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可作证据
2019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其中细化了电子数据的种类,包括5大类多种形式,这也意味着这些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施行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原条例86条进行了全面修改,包括删除2条,修改84条,新增27条,将部分条款进行优化调整后,新条例共计112条。
新条例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一是健全了物业管理区域调整、物业承接查验制度,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二是规范了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车位车库的租售等内容;三是规定了新建小区供水、供电等设施设备竣工验收后所有权和管理权移交给专业单位;四是规范了公共收益的管理、使用和分配,建立了公共收益的定期审计和公示制度;五是统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安全与方便使用,强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首次缴纳和续交义务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刘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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