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南岸法院依托网络庭审系统近日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刑事案件——口罩诈骗案,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池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该案件为南岸法院首次开庭审理的涉疫情刑事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池某某在无口罩进货渠道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和朋友圈发布其有口罩售卖的信息,骗取被害人胡某某、喻某、郑某某口罩款7.3万元、1720元、2万元。被告人池某某收到微信转账后立即投注百家乐网络赌博网站并输光。案发后,退赔被害人7.3万元。
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池某某对指控事实及罪名亦无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口罩销售的事实,骗取公民钱财9.47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池某某利用销售防疫用品实施犯罪,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池某某有一定退赔表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瀚祥 通讯员 杨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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