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询问陈女士相关情况
重庆公安治安总队消息,“一个男的,在工地浴室外拿手机偷拍我洗澡,麻烦警察同志你们快来......”5月4日晚20时许,高新区公安分局金凤派出所接到陈女士的报警电话。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驱车赶往事发地。
在金凤镇辖区某工地项目部外,民警见到了报警人陈女士,她告诉民警自己稍早些时候在项目部旁边的浴室洗澡,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在准备穿衣服时发现右前方的窗户口有一个深色的自拍杆和深色的手机正在对着自己拍摄。
随即迅速穿好衣服离开浴室,发现公司仓库管理员李某从旁边男厕所里冲出来后,迅速往旁边的草丛跑去。受到惊吓的陈女士立即和丈夫一同去找李某对质,但是李某矢口否认,双方僵持不下于是陈某便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民警查看李某手机
民警赶到后,李某对偷拍行为矢口否认,手机中也没有相关视频。在对李某手机文件进行恢复后,民警发现了偷拍视频,并立即固定证据。在证据面案,李某承认了偷拍陈女士的违法事实。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沐浴时如何防偷拍(窥)?遇到偷拍(窥)时如何应对?
一、关好门窗
沐浴前切记关好门窗,窗户最好使用磨砂玻璃或者贴防窥膜,或挂不透光窗帘,并尽量调暗浴室灯光。
二、检查有无摄像头
在外住酒店或租住房屋时,检查隐蔽角落有无摄像头,特别注意卫生间门窗有没有小孔、小缝隙等。
三、遇到偷拍(窥)及时报警
如果遭遇偷拍(窥),要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及时呼救,请求周围人协助,尽量当场抓获嫌疑人,并报警处置。
原标题:偷拍同事沐浴被处罚!蜀黍提醒如何防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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