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消息,澎湃新闻从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获悉,两男子因涉嫌在公共场所故意暴露身体,并拍照上传网络,分别被依法行政拘留8日。
据介绍,5月27日,福建省宁德市人汤某(34岁)与刘某(21岁,重庆市九龙坡人)通过社交媒体认识。为博人眼球、吸引关注,两人相约拍摄裸照。汤某乘机从福建来渝后,两人于6月1日在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公共场所拍摄了多张裸照,并上传网络,造成不良影响。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将汤某、刘某查获。6月2日,南岸警方分别对汤某和刘某作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原标题:两男子在重庆南滨路拍裸照并上传网络,被行政拘留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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