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等不及超市老板,直接进超市“取货”,结果酒劲“上头”,瘫坐在了超市门口,被超市老板现场逮住。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入室盗窃案件。涉案男子因盗窃,被判刑半年。
杨某与刘某系江津区吴滩镇某村村民。今年2月27日下午,杨某前往刘某经营的小超市购买香烟,到刘某处后发现其超市并未开门,便坐在超市门口等待老板。
等待过程中,杨某不经意间发现超市门口放有一瓶已开封的白酒,疑似他人未喝完丢弃于此,瓶中酒还剩有一大半。爱酒的杨某品尝后觉得“味道不错”,不到10分钟便将其全部喝完。
酒壮人胆,在门口等候已久的杨某愈发不耐烦。为解烟瘾,他反复敲门确定超市没人后,遂绕至后院,翻窗进入超市。拿了香烟,解了烟瘾后,杨某便决定再顺走一些财物,便四处搜索,先后在超市内拿走香烟8包、旧手机3个和现金4000余元。
随后,杨某从内打开超市正大门,准备离开现场。没想,刚刚走出门口,杨某遇冷风一吹,致使其酒劲“上头”,瘫坐在门口的小板凳上无法起身。
随后刘某回到超市,将其抓了个现行,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杨某归案后,后悔不已,自愿供述其罪行,其涉案财物被依法扣押并返还被害人。
江津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涉案金额人民币5450.4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杨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以犯盗窃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6月8日,该判决生效。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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