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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花了他三万多 分手后他要女方还一半
07-11 19:02:34 来源:第1眼

第1眼消息,63岁的陈师傅谈了一年恋爱,如今女方提出分手,把陈师傅从女方家里赶了出来。陈师傅说,在共同生活的一年里,生活开支的钱都是自己出的,如今他觉得亏了,想让女方返还一半的费用。这个要求合理吗?

陈师傅在餐馆当洗碗工,每个月的收入是两千多元。去年6月份,他在餐馆认识了一起打工的一位女子,对方比他小七八岁,两人都是单身,当时一见钟情。两人都离过婚、有过不圆满的婚姻、渴望有个温暖的家。

陈师傅没有子女,也没有房产,之前一直租房居住;而对方有子女,在南坪有一套房屋。认识不久后,陈师傅就搬到女方家里住下了。陈师傅说,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女方辞去了工作,由陈师傅独自在外挣钱。按照陈师傅的说法,过去的一年里,两人生活开支都是由他支付的,女方没有出钱,他一共花了三万元左右。

让陈师傅感到很意外的是,前几天,女方突然提出分手,把他赶了出来。过了一年的甜蜜生活后,陈师傅稀里糊涂地重新回到了单身。

分手后,陈师傅把自己购买的冰箱和麻将桌搬走了。在他看来,两人同居期间的生活费用,也应该一人一半,换句话说,女方应当把一半的花销还给自己。陈师傅说,女方已经把自己的电话号码拉进了黑名单。即便找上门,也是无人应答。记者拨打了对方的电话,对方得知记者的身份后,就挂断电话,不再接听。

陈师傅谈了一年恋爱,如今想要回一半花费,他的要求是否有依据?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呢?杜江涌律师表示:“男女双方是非婚同居关系,同居期间,女方提供住处,男方提供日常生活所需,他们之间其实也算是一种等价交换。退一步讲,应该视作男方对女方的赠与。不能因为分手了,就把过去自愿赠与对方的一些衣物钱财要回来。于情、于理、于法都是不应该的,也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在律师看来,陈师傅这样的主张,找不到情理和法律上的依据,最好的办法,就是两人好说好散,好好协商,理智平和地结束这段感情。

第1眼记者 郭金铭

原标题:六旬男子恋爱一年 分手后因消费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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