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渝北区公安分局、渝北区城市管理局、渝北区交通局发布关于限制三轮车通行的通告。通告自2020年9月10日起施行。
一、限行时段
每日07:00—24:00。
二、限行车辆
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辆。
三、限行区域
龙华大道、新南路、新溉大道、金山路、红锦大道、锦龙支路合围道路及该区域范围内道路。
具体限行情况以道路实际设置禁令标志为准。
四、特殊车辆管理
(一)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依照市残联统一的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和驾驶人残疾证允许通行。
(二)快递业三轮车:依照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快递专用标识,具备车辆牌证、车辆保险的允许通行。
五、违法处理
对本通告限行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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