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巫山消息,近日,巫山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五名犯罪嫌疑人,查获32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画眉鸟和一套猎捕工具。
2020年9月13日,巫山县公安局平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发现有人利用诱捕网非法捕鸟。平河派出所接警后,迅速组织警力出警处置,到达报警地点时发现捕鸟人已离开不知去向,现场仅遗留有依稀可辨的摩托车行驶痕迹,民警当即决定紧跟断断续续的车轮印迹徒步循线追踪,最后在平河乡陶湾村一农户家中发现了被笼养的画眉鸟。民警通过现场蹲守一举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的何某付等5名犯罪嫌疑人,并现场查获32只疑似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画眉鸟和一套猎捕工具。
指认作案现场
指认作案工具
经查,来自贵州省毕节市的何某付、何某军、胡某、陈某、安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在平河乡一隧道建设工地务工,在网上购置猎捕工具后,相约闲暇之余共同从事非法狩猎活动。查获的鸟类活体经鉴定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的画眉鸟。目前,该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查获的画眉鸟已移送林业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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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
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法条链接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巫山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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