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底,重庆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品……”
日前,为积极应对塑料污染,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明确,重庆塑料污染“三步走”治理目标,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
2020年底率先在中心城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以及全市餐饮行业和部分酒店、宾馆、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等塑料污染问题突出的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
2022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消费物流模式。
到2025年,塑料制品从生产到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范围: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并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同时明确,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全市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围绕“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整体思路,《实施意见》还针对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分别做了细化落实。
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清单及时限
1. 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各区县城市建成区。
到2025年底,全市各区县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区县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内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
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范围旅游星级饭店、酒店以及其它区县三星级及以上旅游星级饭店、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所有旅游星级饭店、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4.快递塑料包装
2020年,在中心城区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持续推进“9571”工程(电子运单使用率达95%、50%以上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70%、1000个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鼓励快递行业使用循环中转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包装。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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