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胡明朗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向宪法宣誓。
9月29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任命
胡明朗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二、任命
张力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徐海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谭卫华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
朱晓丽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谭晓琪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红梅、黄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俞旭东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宇、邓成江、王成、吕金伟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郭凯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逯反修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三、免去
俞旭东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赖生友的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谭晓琪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兰建恒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乐巍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夏东鹏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马洪伟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四、批准
牟国清辞去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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