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交巡警消息,近日,
王家坡天桥路段发生
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
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高笋塘大队民警接到报警后,
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当天晚上11时许,刘某(男,44岁)驾驶车牌号为渝F3G***的出租车沿王牌路往王家坡方向行驶。当行驶至王家坡天桥路段掉头时,与相对车道的渝DZ4***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受伤。
事故是怎么发生的呢?民警调取了事故路段的监控视频,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刘某驾车行驶至该路段左转掉头时,相对车道的摩托车也刚好沿太白路经王家坡天桥右转下行往王牌路方向驶来。
刘某告诉民警,当时他认为时间很晚了,路上过往车辆少,在掉头的时候,没有注意到有车子过来,就径直掉头,结果导致渝DZ4***两轮摩托车避让不及,引发交通事故。
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以及在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桥梁、急弯、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掉头。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或者没有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可以掉头,但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之规定,交巡警依法认定刘某承担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晚上行车,交通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特别是过了午夜十二点之后,路面交通也会进入人车稀疏的状态,而往往在这种状态下,司机朋友们会因为白天城市交通的拥挤而内心有点小激动,甚至会野马脱缰,在夜间没有人车、没有电子眼的地方,大家的安全警惕性就降低了,不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随意乱掉头、违规越线等等,这样的行为给自己和他人都能带去巨大的安全隐患。
交巡警提醒:夜间行车需要更加小心谨慎,在车辆较少的情况下,既给了司机朋友们一定的自由度,也给了很大的考验,要求夜间行车更加谨慎仔细地观察周围情况和路面环境,掌握根据路面情况来判断周围安全的能力尤为重要。车祸猛于虎!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
原标题:深夜,王家坡一摩托车被出租车撞翻!夜间这样开车要不得……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