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购买用猪肉加工废弃物炼制的猪油,再炼制成“食用猪油”,垫江县一家黑工厂生产、销售地沟油总金额达5000多万元。近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来到涉案工厂,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的设备设施进行强制执行交付。
一声令下,法院执行干警进入已废弃的猪油精炼加工厂,清点设备设施,逐一登记成册后,进行了拆除。据了解,2012年1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林某照等人在垫江县桂溪街道共同经营闽杰猪油精炼加工厂,期间多次购买含有淋巴结的猪脚油、猪附心油,并加工炼制成“食用猪油”销售,涉案金额达5132.79万元。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林某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案件生效后,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查封了涉案工厂内的冷冻储物罐、油脂捏合机等设备设施,并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这些设备通过网络进行了司法拍卖,买受人以14.1万元最高价成交。11月24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拍卖物品进行强制执行交付。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周旭
原标题:垫江:“地沟油”作坊涉案5000多万元被查处 法院强制执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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