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都知道刹车灯和尾灯具有两种不同的警示作用,但行车过程中总有人想鱼目混珠试图把刹车灯当尾灯使用。近日,重庆高速执法在G85银昆高速两江执法站就通过视频监控就现场查处了一起尾灯不亮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立即进行了拦截。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车尾灯又莫名其妙地亮了,但没有逃过经验丰富执法人员的眼睛,该车亮着的灯应该是刹车灯,而不是尾灯。奇怪的是,驾驶员就站在车外,为何刹车灯一直保持亮着?而且驾驶员一下车就一口咬定自己的车没有问题。
经过进一步详细检查并询问,驾驶员不得不承认他早就发现该车尾灯不亮,但如果踩着刹车,刹车灯还是会亮。于是为了免除处罚,就专门准备了一根小木棍,遇到检查时,在下车前就用小木棍支撑着。即使驾驶员下车,“尾灯”也会一直亮着。
货车尾灯是高速执法部门检查的重点。为此,执法人员严厉地向该车驾驶员指出了货车夜间行车时尾灯不亮的重大安全隐患,并给予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我国生产的车辆尾灯一般都是“一泡二用”,灯泡内有两个光丝,较弱的为尾灯,较强的为刹车灯。在夜间正常行驶的时候,应该保持尾灯(即较弱的小灯)一直亮着,这样其他车辆才能与之保持安全车距。
高速执法提醒广大驾驶员,车辆出现小问题也应及时维修,而不是千方百计逃避执法检查,否则一旦因小问题酿出大事故,将追悔莫及。
原标题:刹车灯当尾灯用 执法人员抓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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