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眼-重庆广电消息,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2021年1月1日起,《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将正式施行。届时,患者的报销范围和待遇都将有所提高,惠及全市2500多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
按照此前的政策,参保人只有在我市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看病才能报销,而新政策将报销范围扩大到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
按照《办法》,参保人在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2020年居民医保基本门诊统筹的支付限额为200元,2021年呢我们一档居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二档为了500元,在2020年的基础上分别提高了100元和300元”,市医保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刘学告诉第1眼记者。
值得一提的是,参保居民在二级医疗机构看病,有200元的起付标准,也就是说,患者一年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才能按规定报销。对大学生而言,按每人每年100元定额标准由校医院统筹安排,专款专用。学生每次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
“出台《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居民医保门诊共济保障能力,减轻参保人门诊就医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了对参保人员合理选择就医的引导”,刘学如是说。
第1眼记者还了解到,自2021年1月1日起,全市首批“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将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给参保居民带来方便和实惠。
据介绍,我市首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有互联网复诊、远程会诊、远程监测3个类别共9个项目,包括远程多学科会诊、远程心电监测等。其中,互联网复诊费、远程胎心监测2个项目纳入医保甲类,其余7个项目纳入医保乙类。
“互联网复诊费”与线下医疗服务项目“普通门诊诊察费”的医保政策保持一致,也就是实行统一的结算标准和定额报销标准:三级医院报销10元,二级医院7元,一级医院5元。远程胎心监测等8个“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以公布的政府指导价为准,按照我市现行的甲类、乙类项目政策规定执行。
第1眼-重庆广电记者 毛林涛 王琦
原标题:惠及2500余万参保居民 我市明年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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