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给九旬父亲在江津买套养老房,接房时她们却傻眼了,没有无障碍通道。业主一气之下,将开发商起诉到了江津法院。我们一起来看看,业主能胜诉吗?
养老房通行不便,购房人愤而起诉
2019年,江津市民张女士购买了位于四屏镇的一套住房。日前,张女士按通知去接房时,却发现房屋的楼栋入口竟没有配备无障碍通道。
这下张女士急了,她买这套房的主要目的是为父亲养老。据悉,张女士的父亲年逾九旬且身负伤残,若是没有无障碍通道,将会对他们的出行带来不便。为此,张女士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江津区法院。
张女士表示,设置了电梯的楼房入口均需进行无障碍设计,要求开发商为该单元入口增设无障碍通道至电梯处。
开发商也觉得自己很冤,双方签订的合同里并未约定无障碍通道设置,要求增设也没有法律依据。
增设无障碍通道难实现,调解解纠纷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涉及无障碍通道的各项规定进行了了解。
法官了解到,在住建部发布的《无障碍设计规范》中,对哪些建筑需要进行无障碍设计并没有详细规定,而《住宅设计规范》也只规定了七层及以上的住宅应进行部分无障碍设计。张女士购买的房屋属于三楼一底,并不在该范围之内。另一方面,经过对合同的审查,双方确未对修建无障碍进行约定。
张女士的诉讼请求虽无明确法律依据,但确是其迫切的现实需求,若简单粗暴地判决驳回,又无法化解矛盾。
为此,承办法官分别与双方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张女士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张女士放弃增设无障碍通道的要求。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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