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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房”这笔账 算不算得过?
04-09 12:21:04 来源:广州日报

眼看着第一季度已过去,张先生在南海广佛线地铁上盖的房子依然没有出租成功。他一开始以为元宵节过后放盘一两周时间即可顺利出租,怎知道中介只带客看了几次,还价的差距都在七八百元,与张先生的租金期望值差了20%。最近,张先生看到新闻说建行广东省分行在国内首创研究出“不动产财富管理”业务,俗称“存房”业务,并在广州试点运营。他向记者询问此事靠不靠谱,未几就“哀叹”为何建行不在南海也搞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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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介绍,建行“存房”业务的主要运营步骤,是房东提出“存房”需求后,建行对其房产未来3~10年租金收益进行专业评估。房主认可之后,建行再撮合房东和建方公司达成住房长租权交易。由建方公司向房主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未来的长租租金,然后负责出租及租后管理。在交易期满后,建方公司会将房产归还给房主。

从这个模式来看,建方公司应该是与建设银行有很深渊源的关联公司,相当于“二房东”。对业主来说,如果“二房东”可以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3~10年的租金,由于是预付式支付佣金,租金肯定比按月交租的数额要低。以张先生的房屋来说,他期望租金是4000元,但中介反馈过来的租金只是3200元,而如果长租公司以2800元/月的标准一次性支付数年的租金,他也觉得挺划算,因为他无形中免去了一年1个月的空租期,按月租2800元出租,其实与按3200元出租但每年有一个月空租期的收益差不多。

业主自主出租房屋,胜在对房源以及合同有绝对的控制权。举例说,如果业主认为房源是可租可售的,那么业主可能在租约里对租期结束的条款可能约定得较为宽松。但对于保有稳定房源的“二房东”包租公司来说,业主就不能这么任性,如果半路“叫停”长租合约,有可能需要退还预交的租金之外,还需要支付可观的违约金。此外,由于业主一次性转让多年的租赁权,租金预付给业主,那么如果往后几年租金急涨,业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涨租。话说回来,业主一次性获得数年的租金,无论是做理财还是定存,获得年化2%~4%的收益率是不成问题的,一般租赁合同约定年递增租金幅度也不过是4%~8%,因此,业主获得预付租金,损失也不会太大。

去年长租市场兴起,记者回访10年前曾一度风行的“房屋管家”公司,发现当年号称有几千租赁房源的公司已不知所踪。这些公司帮业主打理房屋,免除业主满足租户需求、日常家电家具维护的烦恼,赚取一定的租金差价。说实在的,业主希望获得稳定租金又不想打理租赁房源,房屋管家或者长租公寓的市场一直都存在,尤其是在个人拥有大量租赁房源的回迁房小区,各式各样的“房屋管家”蓬勃兴起。此次建行“存房”业务入局,背靠银行的信誉,相信也较容易获得业主的信赖。但对于业主来说,“存房”划算与否是一道简单的应用题计算而已,但问题在于业主是否可以确保单位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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