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日前公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网上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列举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方面、住房公积金方面、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标准定额方面、城市建设方面等存在的101种行为,情节严重或社会影响较大的,将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信用主体,住建部依法依规可以单独或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机构采取下列特别惩戒措施包括行政性约束和惩戒。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严格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及时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实施限制高消费行为等措施。引导商业银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定价原则,对其提高贷款利率和财产保险费率,或者限制向其提供贷款、保荐、承销、保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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