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政知圈消息, 1月11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辽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吕有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日,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陈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吕有宏,1962年6月出生,辽宁灯塔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
公开资料显示,吕有宏长期在辽阳市工作,曾先后担任市文圣区委宣传部干事,市科委科技管理科副科级调研员,市计委社会发展科副科级调研员、社会发展科科长、副主任,辽阳市下辖灯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灯塔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2年11月,吕有宏出任弓长岭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后历任区长、区委书记。
在吕有宏担任弓长岭区区委书记期间,当地曾因公车改革受到外界关注。
2008年11月,吕有宏曾对媒体表示,“公车腐败屡禁不绝,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干群关系”。
当时他还说,“我原来坐的车已经拍卖,现在的车是我自己购买的,司机还是原来的司机,不同的是每月1000元的薪水,是我个人给他发。”
2010年11月,吕有宏被任命为辽阳市汤河新城工作委员会书记、辽阳市汤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1年5月,吕有宏履新辽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直至此番被查。
吕有宏最近一次出现在公开报道中是在1月5日。当天,辽阳市政府召开党组会议,时任辽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吕有宏出席了会议。
政知君注意到,吕有宏被查前,他曾被两次问责。
2012年3月22日,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大黄二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0万元。
2012年5月,辽宁省纪委监委公布事故调查结果,对19名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时任辽阳市副市长吕有宏行政记过处分。
五年后,吕有宏被问责。
201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于2017年7月31日将督察发现的14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责线索移交辽宁省。
2018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问责情况。通报称,2014年,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营口钢铁有限公司、辽阳钢铁(集团)公司等相关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编制辽宁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并以省政府名义上报,但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虚报和谎报相关企业建成装备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时任辽阳市副市长吕有宏诫勉谈话处理。
再来看陈强。
陈强,男,汉族,1960年12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陈强是从车间技术员一步步成长起来的。
公开资料显示,他早年曾任辽阳化纤一厂洗涤车间技术员,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副主任,锦后车间副主任,锦后车间主任等。
1992年12月,陈强任辽阳市宏伟区副区长,3年后跻身区委常委。1997年3月,陈强履新辽阳市市长助理,1998年1月任辽阳市政府党组成员。
2000年12月,陈强任辽阳市副市长,2011年4月跻身辽阳市委常委,后兼任政法委书记。2015年8月,陈强任辽阳市委副书记,2018年1月至2022年1月任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强、吕有宏两人均于1月9日卸任原职。
1月7日,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时任辽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强代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作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月9日,辽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
《辽阳日报》报道显示,陈强没有当选新一届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吕有宏也没有当选新一届辽阳市政府副市长。
原标题:厅官刚卸任就被拿下,被查前两次被问责,曾称“自己买车雇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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