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出现了野生动物破坏老百姓农作物的事件,有人便萌生了用枪支、高压电等不法方式阻止野生动物破坏庄家的行为。
2022年2月16日上午,石棉县法院前往王岗坪乡,首次以“巡回审判+抖音直播”的方式,深入案发地审理一起涉环境资源、枪支犯罪案件,石棉县法院官方抖音号对本案进行了全程直播。
2008年,陈某某在过世的爷爷家中发现两支火药枪,并在明知自己不能持有枪支的情况下,仍将两支火药枪藏匿于家中,用于恐吓玉米地中的野猪等野生动物。经鉴定,其中一支系以火药气体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具有杀伤力。
2016年期间,陈某某在石棉县建材门市多次购买射钉器、无缝钢管、射钉弹等物品,采用焊接、改装方式制造二支枪型物。经鉴定,陈某某制造的两支枪型物中,一支不能进行射击实验,不能认定为枪支,另一支系以火药气体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具有杀伤力。
2019年,陈某某购买了电捕设备,安装在玉米地旁,以电捕的方式猎捕前来觅食的野生动物,先后猎获两头黑熊(俗名:狗熊)、一头野猪。后,陈某某将其中一头黑熊以3500元的价格卖给雷某,将另一头黑熊的两只熊掌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杨某,其余黑熊肉自己食用。
经查,陈某某猎捕的两头黑熊均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石棉县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数罪并罚,最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倡导大家积极参与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不惊扰野生动物,不捕杀、食用、买卖野生动物,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资料来源:石棉县人民法院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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