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网络直播打赏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网站平台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近年来,网络直播新业态迅速兴起,在推动行业发展、丰富文化供给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带来“退赏难”等诸多社会问题。中央文明办等四部门发布《意见》,禁止孩子参与直播打赏,可以说是从源头上进行治理,不仅破解事后退赏难问题,也营造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由于未成年孩子自我控制能力差,在网络主播蛊惑下,参与直播打赏花费了巨额资金,甚至掏空了家底,让家长苦不堪言。而家长想要主播或网站平台退钱,则成为一个现实难题。尽管最高法院曾出台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孩子打赏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认可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家长可以要求退赏。但孩子往往冒用家长的账号打赏,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打赏仅为孩子所为,在缺乏有效证据情况下,要求退赏也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因此,事先防范孩子直播打赏,比事后维权更为重要。
从国家法规层面,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约束力较强。一方面,从源头上治理孩子参与直播打赏,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家庭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强化网站平台的监督责任,通过实名制堵住未成年人打赏的途径,而孩子冒用成年人账号打赏,查实后必须按规定退赏,也让平台和主播得不偿失。此外,《意见》还提出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优化升级“青少年模式”、加强高峰时段管理等举措,可谓多措并举,让未成年孩子无法再参与直播打赏,也保障了他们有充足的休息时间。而网站平台如果违规“放水”,将会受到关停直播业务等严厉惩罚,从而倒逼网站平台必须按照《意见》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的措施。
总而言之,规范网络直播打赏,禁止孩子参与直播打赏,既破解了事后退赏难的问题,又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孩子们能够健康成长。期待网站平台和主播切切实实地落实,为“祖国的花朵”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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