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曾爆料前男友霍尊在感情上有不忠行为的陈露,以涉嫌敲诈勒索罪突然被警方带走,据爆料还被警方拷上手铐。
就在上周,李靓蕾发文揭底前夫王力宏的种种劣迹却收到全民支持。同样都是写“小作文”,为什么陈露会涉嫌敲诈勒索呢?上游新闻记者专门采访了法律人士来进行解读。
重庆乐君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桐雨对此解释,判断爆料者要求金钱赔偿是否有违法犯罪嫌疑,首先要确定其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
如果双方是婚姻关系,离婚时其中一方有权向另一方主张子女的抚养费、共同财产的分割等,无论金额多少,都不构成敲诈勒索。
但如果双方仅是男女朋友或者同居关系,那么主张赔偿甚至是高额赔偿就缺乏法律依据。目前,法律上没有基于恋人关系主张金钱给付的相关规定。当然,如果有正当理由,其中一方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等相关的民事赔偿,但要在合法的范畴当中。
如果其中一方以取得金钱为目的,以曝光他人隐私为要挟,就涉嫌敲诈。法律规定,无论是语言上、精神上或者是采取暴力手段,都可以认定为胁迫。
另一方面,在网络上公开曝光别人的隐私,还涉及到侵犯隐私权的问题。《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也就是说,到网上公布他人的隐私信息,会涉嫌侵犯公民的隐私权。但对于明星、公众人物,因为身份的特殊性,他们将合理让渡一部分隐私权给公众,所以有限的公布信息,就不涉嫌侵权。当然,如果对方涉嫌违法犯罪,相关的信息是可以公布的。
重庆盟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张玉婷律师认为,从近期的案例来看,爆料一方是否属于敲诈勒索,要看其有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财物的行为。从网络上获知的信息来看,霍尊女友陈露的确有在私密空间中,以预告的危机要挟对方进行赔偿的过程,并给出了相对具体金额。
张玉婷律师提醒,对于敲诈勒索的认定,并不看被敲诈方是否有过错,所以该事件中,陈露的行为涉嫌敲诈勒索,警方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是合理合法的。
而反观王力宏事件中,李靓蕾并没有明显的利用曝光王力宏隐私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另外,李靓蕾和王力宏曾有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有权利对双方共同财产提出财产分配,以及包括子女抚养费等在内的诉求。而陈露与霍尊不存在婚姻关系,我国从1994年2月1日后也不再认定“事实婚姻”,从两者的关系来看,陈露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要求赔偿。
当然,是否涉嫌敲诈勒索也不完全依据双方是否有婚姻关系,即使双方是夫妻,如果证实在离婚过程中,一方以获得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公布隐私胁迫另一方,也涉嫌敲诈勒索。
上游新闻记者 彭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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