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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被拐家庭能否原谅养父母?应让法律归法律,人情归人情
12-09 15:09:43 来源: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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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电影《亲爱的》原型、来自湖北的孙海洋,成功找到自己被拐14年的儿子孙卓,认亲场面令人泪崩,掀起一阵阵高潮。该片的另一原型,和孙卓14年前被同一个人贩子在深圳拐走的男孩符建涛也于今年9月与亲生父母相认。12月7日,符建涛的亲生母亲彭女士对媒体表示,虽然儿子不希望养父母坐牢,希望他们能出具谅解书,但她坚决不同意:“要让买卖孩子的人付出代价。”(封面新闻)

在儿童拐卖事件中,关于买家应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成为了此类事件中的一大“痛点”。符建涛的两难在于,自己与生父生母骨肉分离14年,他们所承受的痛苦不言而喻,自然也希望当年的始作俑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则是养父母多年来视如己出的抚育之恩,令他难以与之割舍亲情,更让善良的他无法坐视养父母面临法律的制裁。符建涛的遭遇也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同情,也有不少人认为,法不外乎人情,既然他在养父母家并没有受到虐待,而是被含辛茹苦拉扯成人,双方何妨坐下来一笑泯恩仇?

这样的话有一些道理,但细究符建涛的痛苦根源,并非其亲生父母的拒绝原谅,而是14年前那次本不该发生的拐卖事件。如今卖家已经受到法律惩处,但买家的责任不应该被推卸。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正是由于买家们创造了需求,才有大量的人贩子铤而走险,造成许多人伦惨剧,更让符建涛这样善良的人在多年后无所适从。

要想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就必须从源头上加以遏制。虽然法律应兼顾人情,但法律的一大作用在于通过惩戒震慑犯罪行为的发生。如果在拐卖事件中只打击卖方,出于同情心理而放过买方,则无法彻底消除这一供求关系。一旦失去了犯罪成本的约束,则可能变相纵容更多的买家。从这个角度来说,符建涛的养父母也是其罪难容。

2015 年 8 月 29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刑法修正案 (九)》。第一次审议稿加重了收买者的刑事责任,将原来的“免责”改为“有责但轻罚”;第二次审议稿加重了对收买儿童者的量刑,只允许“从轻”,删除了“免刑”和“减轻”的内容。这也意味着,买卖入刑正式成为法律界的一大共识。

对于在拐卖事件中的责任划分,以及量刑上的考虑,新修订的刑法也作了相应的表述:“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官可以根据案情酌情处置,运用自由裁量权对买方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有罪认定。唯有让法律归法律,人情归人情,才能刚柔并济,从根本上截断买卖儿童的不法渠道。

上游新闻 康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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