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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取消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改为备案
03-18 12:37:47 来源:上游新闻

记者刚刚从市发改委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取消“石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后,将前期“审批”改为“备案”,并制定相关措施加强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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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由审批改备案后,油气田总体开发方案仅需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在网上填报必要信息,项目备案时间和审批相比将有较大幅度缩短,将进一步调动油气企业积极性。

发改委表示,煤层气作为一种非常规天然气,开发技术难度大、投资规模大、风险高。在煤层气产业发展初期,为引进国外资金、先进技术,我国设置了一批煤层气对外合作区块,以此引领推动我国煤层气产业发展。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有20项、合作区块面积约1.67万平方公里,占到全国煤层气勘探开发区块面积的35%以上,是我国煤层气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我国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实行审批制,项目前期工作复杂、建设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建设进度。

据悉,此次取消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是煤层气对外合作项目管理方式的重大调整。国家发改委特制定如下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修订已出台的《关于简化和规范国内自营开发油气区块产能建设项目备案及弃置预备方案备案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国内自营开发油气田项目原备案申报内容基础上,结合油气对外合作产能建设项目的特点,增加项目合作方、双方权益占比等信息,修改完善后出台《国家能源局关于简化和规范油气田产能建设项目备案和弃置预备方案备案及后续监管等事项的通知》,对油气对外合作项目总体开发方案备案内容、备案程序进一步予以明确,做好源头监管。

坚持科学合理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在制定油气发展五年规划时,确定油气对外合作有关原则和定位,事先做好统筹。通过开工前的环评、节能、用地用海等评估手续来保障项目施工的安全、高效。配合自然资源部,做好油气勘探开发有关监管。

发改委表示,将严格按照《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14号)有关规定,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进度、建设内容、竣工等项目信息,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现场核查,督促项目单位按照建设方案推进项目实施。对故意报备不真实项目、影响投资信息准确性的,将项目列入异常名录,通过在线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并撤回已备案信息。同时,积极发挥能源派出监管机构的作用,公开受理有关企事业单位和民众对对外合作油气开发项目的投诉,核实有关情况,发现问题要求企业整改。加强跟踪监测和重大问题协调,及时解决中外企业诉求。

上游新闻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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