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财政部官网发布消息显示,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公告指出,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告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记者看到,公告明确,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公告还提出,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公告提到,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
记者了解到,根据2019年重庆市公租房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的数据,截至2018年,重庆已累计分配公租房50.5万套,市级公租房累计分配28.77万套。2019年,市级公租房项目将新增幸福华庭、缙云新居、空港佳园等3个项目投用,届时,市级22个公租房项目将全部投用。
■专家解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
政策利好后续公租房加快发展
此次财政部明确,要继续支持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同时也给予了相对细化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公租房发展较好的外部政策环境导向,也利好后续公租房的加快发展。类似税费减免和免征政策主要体现在供应端、交易端、经营端和需求端等领域。
从供应端看,政策明确包括公租房项目和其他配套建设公租房项目,都可以享受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内容。同时对于类似旧房转让来充当公租房房源的,也可以享受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免征等效应。类似政策利好降低相关房源筹集成本和用地成本。
从交易端看,政策提到,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考虑到契税成本相对比较高,所以这也可以理解为后续公租房经营机构经营过程中,其相关税费压力减少,这利好房源的筹集和公租房事业的推进。
从经营端看,政策提到,公租房将免征房产税。这其实也是保障了公租房的相关经济收益。尤其是公租房本身盈利点不多,若是税费压力大,那么往往会挫伤此类公租房经营的积极性。类似减税,利好增加公租房的盈利机会。
从需求端看,政策规定,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类似规定其实也是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补贴政策的推进,有助于实现相关住房租赁群体降低租赁成本,也更为积极地去申请相关公租房服务等。
从此类政策看,体现了三个思路。第一、多方位的减税体系建立,将促进公租房供给、交易、经营、需求等领域的减税效应体现,进而降低相关成本,促进公租房的大发展。第二、类似政策或也是为了迎合此前“政府购买公租房服务”的政策内容。通过减税和免税,有助于后续相关市场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过程中来,尤其是一些物业经营企业和中介企业。第三、公租房在2019年的重视程度明显提升,也体现了其在住房保障和住房租赁两个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后续预计会形成更多的保障政策,尤其是类似公积金制度、居住证制度等,都会围绕公租房进行新的创新。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研究员姜国君:
公租房供应量有望实现较快增长
该政策既是之前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相关政策导向的延续,也是今年减税降费大政方针的体现。同时,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将有更多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公租房机制的完善将能更好地保障新流入人口的居住需求。
姜国君分析称,此次税收减免方面贯穿了公租房的建设、交易、经营等环节,涉及土地税、印花税、契税、房产税、增值税乃至个税,涉及面较宽,优惠力度较大,激励效应明显。可以看出政策非常直观地倾向于鼓励建设、经营公租房,若政策落地进程顺利,公租房供应量有望实现较快增长并逐渐达到供需平衡。
政策公告数次提到“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字样,并明确了该类项目的优惠措施。这类项目若能铺开,当前一些公租房资源距城过远、通勤成本过高,被一些工薪阶层视为“鸡肋”的尴尬局面将得到有效改善。特别是当一些城区旧房被转让为公租房,其便利程度及受欢迎程度将大幅提高。
政策或会促使一些与房屋相关联的企业或机构涉足公租房经营管理,这对调节、分配市场资源也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此外,当前的房屋租赁市场尚未形成规范和标准,特别是个人房东散租经营普遍存在权益、安全以及消防等方面的隐患,公租房市场的扩大化,对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也将起到很好的助推作用。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孙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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