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的火热,各地对于乡村民宿的发展纷纷提上日程。
海南乡村民宿办法首出台:严禁变相发展房地产
近一段时间海南乡村民宿似乎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5月22日,继《海南省乡村民宿发展规划(2018—2030)》后,海南又接连出台《海南省乡村民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海南省促进乡村民宿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两个文件,该省对民宿开办要求、开办流程、经营规范、监督管理等进行规范,并明确要求新建乡村民宿必须坚持逢建必报,严禁以开办乡村民宿名义变相发展房地产。
《办法》指出,海南省对开办乡村民宿要求具有合法土地和房租使用证明、合法的房租租赁合同,鼓励签订10年以上长租合同,租约到期后承租人有优先续租权等规定,同时《办法》还规定,海南省乡村民宿的经营规模原则上应符合条件为:经营用单栋民宿客房数量应当在14间以内,单栋床位数应当在30床以内,客房净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平方米(不包含洗手间),主体建筑应符合所在地规划控高和风貌管控要求,且单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800平方米。北京商报记者还了解到,海南省乡村民宿开办还符合流程。
此外,根据此次发布的方案指出,海南省还对乡村民宿做了进一步规划:预计海南2019年将建设不少于8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3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2020年将建设不少于20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4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到2021年建设不少于200家特色乡村民宿、创建5个特色乡村民宿集群。
地方乡村民宿规划频出台
近一段时间,全国一些地方民宿的规范也陆续出台,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全国各省份乡村民宿发展情况不一,一些省份关于乡村民宿的规范或者办法还在制定中,未来会有更多地方规范陆续出台。
2016年底,浙江省出台了《关于确定民宿范围和条件的指导意见》,其中也谈到了乡村民宿的发展指导,此后浙江省旅游局还编写了《浙江民宿蓝皮书2017》,该书涵盖了浙江民宿发展概况、发展趋势,浙江民宿政策、法规与标准等内容;2018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也正式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利用农村依法建造的宅基地农民房屋、村集体用房、闲置农房、闲置集体建设用地等资源,为旅游者休闲度假、体验当地风俗文化提供住宿、餐饮、农副产品展销等服务。
综合北京商报、中国经济网、界面新闻等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