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记者从重庆市经信委获悉,2019重庆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创新联盟”)组建、备案和示范认定工作开始了,符合条件的“创新联盟”的可以申报了。
申报的具体条件
记者获悉,申报“创新联盟”的条件有5项,包括:
联盟成员由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等多个独立法人组成,联盟科技工作人员总数不低于30人;
要有明确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要设立决策、咨询和执行等组织机构,明确联盟对外承担责任的主体;
要有利益保障机制,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盟协议,协议中有明确的技术创新目标,联盟协议必须由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生效。
要有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对联盟经费要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办法,政府资助经费的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要建立开放发展机制,要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收新成员,要建立成果扩散机制,对承担政府资助项目形成的成果有向联盟外扩散的义务。
重庆市经信委介绍,“创新联盟”重点围绕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大数据智能化领域急需解决的技术领域组建联盟。
认定为市级示范创新联盟给予资金支持
记者获悉,对于认定的市级示范创新联盟,市经济信息委将从产业技术创新资金中给予一定支持。同时,支持创新联盟企业优先承担国家和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此外,对登记为企业法人运营的创新联盟,按规定享受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符合制造业创新中心、新型企业研发机构等市级企业研发机构条件的给予优先支持。
最后,优先支持联盟成果在重庆落地转化,鼓励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创新联盟的组建,向联盟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支持和金融服务。
市经信委将会同市科委、市教委、市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创新联盟报送备案的相关情况,组织专家对创新联盟的运营情况进行评估,结合现场核查,对试点创新联盟的运行情况提出评价意见,择优认定一批市级示范创新联盟,并发文公布。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郑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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