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获悉,我市新冠肺炎防控指南已经发布,其中对于市内小学及托幼机构如何防控做了相当细致的规定,以确保复学后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
具体规定如下:
1、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单位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2、开学后应立即组织校医、园医或负责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的工作人员学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校医(保健教师)负责技术指导、数据汇总及分析研判,病愈复工证明查验与管理。
3、进入学校前,安排学生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校,洗手、消毒后可进入教室。若体温≥37.3℃,请勿进入班级,安排学生做好防护后,到学校指定区域观察休息,必要时及时送诊。
4、应停止举办全校或全园性的室内集会等活动,加强各类学习、生活、娱乐、工作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
5、落实晨午检制度,发现体温≥37.3℃,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和幼儿,应立即电话通知其家长领返回家,尽早到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治疗。做好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6、加强师生健康知识教育,倡导全体师生在全校范围内佩戴口罩,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范意识。
7、落实手部卫生,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在校门口、食堂门口、教学楼入口及过道等关键区域增设水龙头,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条件允许的可以在过道配备含酒精免洗手液。托幼机构由保育员每日落实幼儿勤洗手,推行“六步洗手法”。
8、在冬春呼吸道传染病的流行季节,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
9、开学时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及家长在假期外出情况,提前掌握学生及家长假期有无到过疫区,如到过疫区,请其居家隔离自离开疫区14天。
10、学校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建议饮用烧开后的饮用水。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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