蔓延至全国的新冠肺炎疫情,部分中小微企业资金承压,面临可持续发展的“燃眉之急”。今(19)日,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委、市审计局等十部门联合制定《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做好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实施细则》,提出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给予倾斜支持。
“一企一策”帮受困企业应对
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重庆地方法人银行对其发放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基础利率(LPR)的贷款,优先给予支小再贷款支持。重庆市财政局对这类中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基础利率(LPR)50%的贷款贴息。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综合运用续贷、展期、减息等多种措施,“一企一策”帮助受困企业应对疫情影响。
对疫情期间贷款到期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确保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当天完成续贷。鼓励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续贷。
还要求银行提供利率下调、续贷、展期、减息、信用保护及债委会支持。对疫情期间贷款到期的企业进行排查摸底,确保有续贷需求的企业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当天完成续贷。对因疫情影响的企业或者个人未能及时还款的,可以经征信系统接入机构认可后,合理调整信用记录报送。
要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担保费减免、履行代偿义务、延长追偿时限、按规定核销代偿损失;要求再担保机构再贷款费减半收取;要求各级政府各类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要合理扩大适用范围。
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
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细则》提出,对银行机构提出新增贷款规模、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内部管理及产品创新要求。确保新增贷款不低于上年同期。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鼓励通过建立专列信贷规模、专项优惠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专门绿色信贷审批通道等机制,降低贷款准入门槛、减少担保增信要求,提高订单贷、信用贷占比,切实保障实体经济信贷需求。
如何保证相关政策落到实处,企业获得实惠?《细则》也对考核监督机制进行具体划分:
金融管理部门将加强监测,对金融机构执行不力、服务成效不好的进行约谈;人行重庆营管部就专项再贷款、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政策落实情况等开展不定期核查;市财政局对贴息资金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推动整改,促进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审计部门依法加强资金跟踪审计;重庆银保监局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开展不力、执行监管政策规定要求不严、违反有关监管政策规定的银行保险机构将予以从严、从重监管。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郭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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