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网站消息,中国民用航空局近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分阶段、分步骤试点开放第七航权。
《方案》指出,鼓励并支持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在海南省具有国际航空运输口岸的地点经营第三、四、五航权以及试点经营第七航权的定期国际客运和(或)货运航班,第七航权航班每条航线客、货总班次最高每周分别为7班。
中国民航局在说明中表示,《方案》细化了具体试点内容,明确鼓励、支持外航在现有航权安排外,在海南经营客、货运第七航权,每条航线客货总班次每周最高分别为7班。明确了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七航权航班时,在海南与中国境内的其他地点之间无串飞或中途分程权。民航局可根据国家和行业的宏观调控需要和试点评估结果适时调整试点政策。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申请程序以及监管要求。
据了解,航权是世界航空业通过国际民航组织制定的一种国家性质的航空运输权利,因为航空运输只要超出自己的国界就涉及到其他国家的主权,国际航空运输就需要一个在全球行业范围内有一个统一的规定,航权就属于这个规定其中的一部分。
而根据民航局网站的信息,第七航权是完全第三国运输权,是指某国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国或地区领域以外经营独立的航线,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的权利。例如:伦敦—巴黎,由汉莎航空公司承运。
原标题:中国民航局:在海南自贸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