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塑料污染治理的行动表,对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利用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规定,将用5年时间达到预期效果。今天,市发展改革委针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塑料污染“三步走”治理目标,今年年底率先在中心城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以及全市餐饮行业和部分酒店、宾馆、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等塑料污染问题突出的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到2022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消费物流模式。到2025年,塑料制品从生产到回收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范围: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并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针对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重点领域,分别提出了治理目标。围绕“禁止一批、限制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整体思路,《实施意见》还针对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分别做了细化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塑料污染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抓好塑料污染治理离不开各个部门、行业、社会组织乃至每个公民的广泛支持和参与。全面落实好《实施意见》要求,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一个重要任务,必将对重庆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针对《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进行了详细解读。
1、主要目标:
2020年:中心城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以及全市餐饮行业和部分酒店、宾馆、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等塑料污染问题突出的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使用。
2022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全市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3、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包括以下几类: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到2025年底,全市各区县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各区县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内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0年底,中心城区范围旅游星级饭店、酒店以及其它区县三星级及以上旅游星级饭店、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市范围所有旅游星级饭店、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5年底,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4)、快递塑料包装。2020年,在中心城区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持续推进“9571”工程,鼓励快递行业使用循环中转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包装。到2025年底,全市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
4、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1)、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
餐饮外卖: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重点覆膜区域:结合农艺措施推广可降解地膜。
2)、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电商、外卖等平台: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
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
企业:鼓励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行体系、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原料生产塑料制品,推行绿色设计,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
5、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增加投放设施,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50%,到2025年,各区县城市建成区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到2020年,中心城区实现塑料垃圾近零填埋。
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江河湖泊、码头塑料污染垃圾清理行动。
6、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及时将塑料污染防治纳入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要求。
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相关财税政策。
强化科技支撑。加强江河湖泊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相关政策等研究,开展生态环境影响与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加大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
严格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上游新闻·重庆商报记者 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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