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是周伟在看守所的第116天。看守所外,他曾经创立并发生纠葛的两家平衡车公司都活得非常艰难。
深圳乐行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乐行)与前合作伙伴东莞易步机器人有限公司(简称易步)因为存在商业纠纷,2013年底,易步法人代表吴细龙以乐行侵犯易步“商业秘密”为由报案,3年后,东莞警方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乐行进行立案。
今年2月21日,乐行CEO周伟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东莞警方刑事拘留,随后东莞警方宣告该案件侦破。与周伟一同被东莞警方带走的,还有周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郭盖华和闫学凯。
作为中国曾经最大的平衡车公司(2014-2015年),乐行曾被估值6亿元,经此一战,乐行濒临破产。
周伟被刑拘并没能平息中国平衡车行业“第一大案”所带来的争议,华中科技大学众多校友、深圳近百名创业者发布联名信,对乐行及周伟等人进行声援。
5月15日,周伟辩护律师徐昕告诉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周伟等人不构成犯罪,却被动用刑事手段解决,这样的案例相当罕见,在广东省也屈指可数。
易步法人代表吴细龙坚称,自己被周伟等人逼上绝路,如今对方理当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性的审判”。
▲周伟的拘留通知书。
把酒言欢
“创业10年,被同一个人坑两次,就是整件事最简洁的描述。”周伟在一本长达135页的《商业纠纷的情况说明》(简称《情况说明》)中记录下他与吴细龙之间的矛盾。
2007年,周伟正在华中科技大学读研究生。一次参加Robocon机器人大赛和机器人足球世界杯中国区选拔赛的的机会,他结识了兴趣相仿的闫学凯和郭盖华等人。
周伟有凝聚力,闫学凯开朗,郭盖华稳重,形如“三剑客”。三人都不甘面对毕业后职场朝九晚五的平淡生活,于是决定共同创业。2008年,三人与其它合伙人成立了武汉若比特机器人有限公司(简称“若比特”)。
一年后,若比特平衡车开发完成,但是生产资金的缺乏让周伟团队非常紧张。彼时吴细龙正在经营一家模具厂,苦于经营发展问题,吴细龙也有意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经过中间人介绍,吴细龙对周伟团队的平衡车项目产生了极大兴趣。
一方是初识社会的学生,相信通过自己的技术能引领平衡车行业发展;一方是“闯荡江湖”已久的商人,有了周伟团队的加持,吴细龙看到了未来发展的希望。
周伟在《情况说明》中称,最初吴细龙不想投资若比特,只想投资平衡车项目,要求单独成立合资公司运营平衡车项目,吴细龙投资500万在新公司控股60%。此外,新公司选址东莞,吴细龙负责新公司的生产经营部分。
双方于2010年2月签订《合作备忘录》决定成立“东莞易步有限公司”。备忘录中约定,“合作公司由东莞市长安一中精密模具厂投入500万资金,控股合作公司,占股比例60%,武汉若比特机器人有限公司以技术和前期投入入股,占股比例40%。”
吴细龙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刚开始他对周伟印象很好,认为他能力不错,而且神态和气质酷似腾讯CEO马化腾。
吴细龙的司机刘和(化名)见证了双方的合作与分裂。他说,当时大家相处都很不错,吴细龙把周伟团队几个年轻人都当兄弟。周伟父亲意外去世,吴细龙亲自去吊唁,甚至周伟结婚,都是吴细龙叫他开着自己的保时捷做婚车。
随着合作的深入,双方之间摩擦日显。尽管订立了《合作备忘录》,但是易步注册迟迟没有进展。周伟等人认为,这是吴细龙出资不到位所导致。
周伟在《情况说明》中写道,易步注册前夕,吴细龙以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为由,表示暂时无法出资,“但承诺公司注册后3个月内一定会完成出资,并提出首期出资由吴东华出资125万。”
2010年9月易步公司工商注册时,《东莞易步机器人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吴细龙承诺三个月内认缴出资145万元,占比29%,全部认缴出资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足;吴东华一次性出资12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全部认缴出资在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武汉若比特公司出资180万元,占比36%;工研院出资50万,占比10%。”
关于吴东华突然“入伙”的原因,周伟等人认为吴细龙从一开始就打算“空手套白狼”,自己没有办法拿出钱才找吴东华补空。
吴细龙告诉上游新闻,有一次自己跟吴东华聊天时说到平衡车项目,吴东华表示很感兴趣,于是主动入股。
▲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
分道扬镳
《公司章程》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已到,吴细龙依然未出资到位。
周伟在《情况说明》中称,吴细龙平时“很会做人”,经常会给人施以小恩小惠,还常带周伟等人出入高档餐厅。一旦周伟跟吴细龙谈出资,吴细龙就开始找借口推诿。
2011年4月6日,感到压力的周伟在“两百台产品采购清单中”邮件中告知吴细龙、吴东华:“现模具费用还有约70万应付款项。公司资金已相当紧张,而且已经影响了生产进度,请两位吴总慎重考虑公司资金状况。”
周伟在《情况说明》中叙述,“2011年公司开始开模,准备生产,资金需求紧张,我们一再跟吴细龙沟通出资,尤其是在2011年9月,公司无法生产经营,甚至供应商上门催款,吴细龙也没有出资到位,甚至到了我们自己借钱发工资的状况。后来另一个股东再次补缴了出资才算度过了难关。”
5月5日,吴细龙从包里掏出一摞案情相关材料,一张一张摆在桌子上给上游新闻记者进行展示。吴细龙称,2011年公司经营尚好,账户还有充分的余额,“出资不到位完全是周伟自己的说辞。”
吴细龙还向记者出具了时间为2010年7月、2012年5月、2012年6月的三份《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显示,吴细龙于2012年5月前完成注册资本145万元,占股29%。
▲公司修改章程。
对于验资报告显示吴细龙资金认缴时间均晚于《公司章程》中规定的“2010年12月”。吴细龙出具了另一份《东莞易步机器人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时间为2011年1月10日),该修正案规定:吴细龙出资145万,占公司注册资本29%,全部认缴出资在公司成立之日其24个月内缴足。
吴细龙认为,自己需向易步公司账户缴纳的金额“属于认缴、无需一次到账”。并表示从公司注册时就陆陆续续往公司账户转账,如果自己没出钱,公司不可能运作。
吴细龙向记者提供了2010-2011年自己统计汇入易步公司账户的流水账单,记者发现,2010-2011年吴细龙向易步公司账户转入的155万元(其中2010年流水为10万元)均无正规票据。
吴细龙称,这部分流水时间已超过三年,如果不是警方等第三方需要,银行只能出具近三年的票据。
2012年10月,双方的巨大矛盾最终以周伟一行人辞职收场。
乐行联合创始人陈志发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周伟等人辞职最主要是吴细龙出资不到位,其次是吴细龙在暗处更换管理层,架空财务以及总经理周伟,最后周伟等人选择离开。
记者向陈志发求证《东莞易步机器人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真实性,陈志发强烈表示,“显然是吴细龙伪造的,修改公司章程这么大个事儿,怎么可能就吴细龙一个人签字?”
司机刘和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开车送吴细龙去往松山湖的高速公路上,“周伟突然打来电话说辞职,当时吴总一下子懵掉了。”
跟刘和说法不一致的是,吴细龙称自己到办公室之后,周伟等人递上一打辞职信,才知道他们要走。吴细龙认为这是周伟等人一直对股权架构有不满,最终为了想独占公司做出来的一系列的“逼宫”对策,明显是有组织有预谋。
周伟在《情况说明》中叙述,自己离开易步于前于后都已仁至义尽,“离开时,我喝了我这辈子喝得最多的酒,后来被送到大朗医院急救。”
▲吴细龙出示的向易步公司账户入账流水。
分切蛋糕
从易步辞职之后,周伟团队于2012年底转战深圳“另立门户”,成立了乐行公司。
2013-2015年,中国平衡车行业发展势头迅猛,2015年平衡车产销到达井喷期。据《中国电动平衡车产业白皮书2016》,广东省电动车商会统计,“该年度仅深圳市涌入电动平衡车产业的企业就达500多家,深圳海关出关量最高峰达到每天7万台。”
乐行借平衡车市场东风而行,力图将乐行打造成中国平衡车行业“巨擘”。2013年1月,乐行完成了天使轮融资;2014年12月,成立2年、产品上市仅12个月的乐行宣布完成1亿元的B轮融资。
2015年乐行官网发布文章《乐行29岁创始人:颠覆个人交通场景》一文称,2014年小米、魅族希望与乐行谈合作,乐行经过权衡予以拒绝,“不想挣快钱”的周伟认为,“乐行当时产品售价9980,小米第一次见面,就挑明了说:能不能卖999? 我和伙伴们都惊呆了。”
同年,周伟被福布斯杂志中文版评为2015年中国30位30岁以下(30 Under 30)创业者。他戴着窄边眼镜,身着衬衣、深蓝色外套登上杂志封面,笑着的嘴角不经意地上扬。
在离深圳约57公里的东莞长安镇,又是另一番光景。2015年小米等公司进入平衡车行业后,高技术、低价格成为业内趋势。此时,易步已被市场边缘化。
司机刘和告诉上游新闻,周伟等人离职带走了所有的研发人员,后来吴细龙一直没找到合适的人选。刘和痛惜,“如果找到合适的人,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结果了。”
吴细龙说,2013年,易步重组研发团队才恢复工作。尽管周伟等人辞职,但易步平衡车销售尚未受到影响,2012年底至2013年易步保持了原来销量并翻了一倍。
2013年8月,乐行R1(平衡车型号)发行,市场价约9980元,同期销售的易步M1市场价为16800元。吴细龙认为,乐行是故意用低价压制易步,进而将易步的客户全部抢掉。
吴细龙称,2014年下半年易步M2也开始销售,然而当年M1与M2的销售总量不及2013年M1销量的一半,甚至更低。2014年后,易步平衡车的销量越来越少,产量也逐渐缩水。
2016-2017年间,小米打破乐行“称霸江湖”的局面,小米生态链公司纳恩博(Ninebot)与乐行成为中国平衡车行业两大品牌。前者于2014年成功收购了海外平衡车市场最大玩家美国赛格威,2017年乐行收购了美国自平衡电动独轮车索罗威尔(Solowheel)。
吴细龙称,2017年易步扭扭车(平衡车开发项目之一)销售时,乐行利用收购索罗威尔的专利权,把易步三万台扭扭车订单全部卡在海关,而在扣留这个过程中,客户直接取消订单,导致易步损失惨重。
陈志发告诉记者,易步的扭扭车销售本身就没有什么业务,乐行收购索罗威尔后,便将该专利在海关备案,是海关主动将易步侵权扭扭车扣下,乐行方面并不知情,也不存在主动去打击吴细龙的意图。
▲周伟被福布斯杂志中文版评为2015年中国30位30岁以下(30 Under 30)创业者。
濒临破产
周伟没想到,他会被历史的尾巴绊了一跤。
周伟的妻子告诉上游新闻,周伟跟吴细龙根本就不是一类人,三观不一致的合作注定结果是悲剧。周伟团队属于工科技术研发类型,更专注于埋头做事,而吴细龙混迹商场更看重眼前的利益,他看到近几年乐行做大做强之后,心怀怨恨和嫉妒,然后向周伟等人索要高额赔偿。
2013年底,吴细龙向东莞警方报案。2016年东莞警方以乐行侵犯易步“商业秘密罪”进行立案。同年10月,吴细龙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乐行侵害易步“技术秘密纠纷”的民事诉讼。
2018年,乐行三位创始人被东莞警方列为网上追逃,2018年9月6日、2018年9月11日、2019年1月21日东莞警方分别将郭盖华、闫学凯、周伟刑事拘留。
周伟等人被卷入刑事案件,乐行的发展急转直下,原本估值约6亿的公司濒临破产。不仅如此,周伟在《情况说明》中称,自东莞警方立案后吴细龙频繁实施讹诈,多次主动要求周伟等人谈判索要6000万,均被拒绝。
直到郭盖华、闫学凯被警方带走,想“救人”的周伟和陈志发才急于与吴细龙谈判。
上游新闻记者得到一份吴细龙与陈志发的谈判录音,录音中陈志发问吴细龙,“如果我们能满足5000万加10%的易步股权,是否可以帮我们撤案?”吴细龙回答,“理论上是这样子。”
5月5日,吴细龙对上游新闻记者称,该份录音存在断章取义。5月15日,吴细龙向记者补充,自己始终要求周伟等人先自首认罪,然后进行协商民事赔偿,但并不是如对方所说的放弃追究周伟等人的刑事责任。
吴细龙认为,周伟、郭盖华、闫学凯作为东莞易步机器人有限公司的核心成员,他们辞职后“另立”新的平衡车公司,无疑是对“老东家”的极大背叛,对方应当站在被告席上接受“人性的审判”。
司机刘和对上游新闻说,当初周伟等人要求吴细龙撤案提出赔偿500万,吴细龙认为易步损失太大,经过商谈吴细龙要求赔偿3000万。最后周伟他们没有抓住机会,如今三人在牢里应该非常后悔。
4月21日,闫学凯从看守所寄出的信中写道,“我们不通世故,没有城府,相信公平自在人心,浩然正气必长存于人间。然而多情总被无情伤,冰冷的看守所,为我们收了场。一个同伴说,他感到了整个世界,对我们满满的恶意。”
▲现如今的乐行办公区。
5月5日,上游新闻记者探访了位于深圳南山智园的乐行总部。周伟的办公室非常简洁,书架上摆着商业、财经、历史类书籍,几乎没有装饰物。
记者注意到,乐行各部门仍在正常工作。目前负责乐行运作的蔡优飞告诉记者,自2016年东莞警方立案之后,乐行受到了巨大冲击,每年大概有100位员工辞职。公司创始人接连被刑拘,乐行更是雪上加霜。蔡优飞认为,如果情况不能改善,估计公司撑不过年底。
与此相比,易步的情况同样不容乐观。司机刘和告诉上游新闻记者,原本易步的地址是在东莞松山湖。周伟等人辞职后,吴细龙考虑到成本和经营,就把易步搬到了东莞长安镇,跟他的模具厂一起经营。
5月5日下午,记者在吴细龙的模具厂看到,易步办公区办公室墙上贴着标语,“易步,绿色出行的探索者!”吴细龙告诉记者,2014年易步平衡车的技术开发已经完成,此后就不再进行研发,更多是做生产和销售。当天一位易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现在做售后工作,平衡车的销售业绩也“不行”了。
▲吴细龙展示易步平衡车。摄影/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王敏
定罪争议
时间倒回2012年10月,吴细龙指控周伟等人离职时恶意删除易步公司材料和数据,破坏其生产经营,不与易步进行交接。
周伟在《情况说明》中极力否认了吴细龙的说法,周伟认为辞职之后,团队成员依然通过邮件等各种方式与易步公司进行交接,如果恶意删除了易步的材料和数据,易步不可能在2012-2013年营业额还能保持平稳和翻倍增长。
周伟辩护律师徐昕称,就目前警方提供的材料来看,周伟等人根本不构成犯罪。被动用刑事手段解决,直接将人拘留看守所,这样的案例相当罕见,在广东省也屈指可数。
徐昕认为“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定要以侵犯商业秘密为前提基础,并且以鉴定结果作为依据。东莞警方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所做的东公鉴通字[2016]06788号、[2018]11945号鉴定,徐昕表示质疑。
徐昕认为,“第一,用以鉴定的检材是易步单方面提供,不是警方直接调取,其真实性存疑,不排除造假可能性。此外,东莞警方委托第三方做的两个鉴定意见都没有一致结论,也没有直接的鉴定结果,并且做[2016]06788号鉴定时,警方并没有遵守“回避原则”;第二,鉴定方法明显错误,以文件数而不是代码总行数来统计鉴定结果,大量文件重复计算,没有以乐行代码作为分母统计。第三,鉴定认为相似的大部分代码要么是“h文件”,要么是“开源代码”,要么是与平衡车核心技术无关的代码。根据该鉴定不仅不能证明易步和乐行的代码具有部分同一性,反而证明二者源程序不相似。”
关于乐行侵害易步“技术秘密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中,围绕平衡车技术专利的归属问题,易步与乐行争执不一。
5月5日,吴细龙向上游记者出具一份易步《发起人协议》,该协议规定:公司正式设立后,丙方(若比特)就合作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技术资料,知识产权证明,专有技术、技术标准等)开始向易步公司进行转移,上述工作需在一年内完成。完成后丙方不得再进行独立、联合或者授权任何第三方实施该知识产权。
该协议第四条还规定:丙方离职后五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不得将易步公司技术资料用作其他商业用途,否则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记者发现,该协议并未显示签订时间,且只有吴细龙与吴东华甲乙两方签字,丙方若比特与丁方工研院盖上公章。目前周伟尚在看守所,上游记者未能证实该协议的真实性。
周伟撰写的《情况说明》称:“我们对于这份协议来源的合法性坚决不予认可。正常而言,若比特公司要签订这样一份涉及重大利益的协议上,最起码我们要有代表人签字,知道到底是谁在什么时候出面签的协议。但是,这份协议既没有签字的代表人也没有签字日期,我们认为,这份协议是在我们离开易步公司后,吴细龙找人偷盖的印章。”
乐行联合创始人陈志发对记者说,吴细龙出资不到位违约在先,根据2010年2月签订《合作备忘录》规定,“平衡车技术专利始终都归属若比特公司,并且周伟等人从未跟易步签订所谓的保密协议及竞业禁止协议。”
徐昕认为,现阶段关于平衡车源代码等知识产权的归属都存在争议。吴细龙未按双方协议完成出资前,易步公司并不享有相关技术所有权,并非该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所以更不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目前,案件正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上游新闻见习记者 王敏 发自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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