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子烟的监管刻不容缓,电子烟的烟雾气溶胶会引起血小板聚集增加,可能导致血管出现微血栓,还会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并引发心脏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它是戒烟的替代品……”
10月30日上午,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玉莲,出席在京举行的“电子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第一案暨电子烟立法和监管研讨会”时如是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专家也呼吁国家出台针对电子烟的管理办法。
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从上述研讨会上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国内首例电子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正等待开庭。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已经立案,正在进行证据交换。
▲国内首例电子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起诉状,刘强东名下公司成被告之一。受访者供图
首例电子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等待开庭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民事起诉状显示,国内首例电子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的被告,包括北京羽衣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羽衣科技)、广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蜂窝工场)、 北京京东金禾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京东金禾)和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叁佰陆拾度)。
工商数据显示,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为叁佰陆拾度的大股东,持股45%,并担任执行董事;京东金禾为京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羽衣科技则由原锤子科技二号人物朱萧木创办,罗永浩曾帮该公司下属品牌“FLOW福禄”电子烟做过推广。
2019年5月2日,该案原告在京东网站购物时发现,福禄(flow)京东自营旗舰店在销售电子烟,客服和页面宣传资料称“电子烟没有危害或危害很小,且能够起到戒烟的功能和疗效”。原告下单购买了一套电子烟带3只烟弹,支付了299元。同日原告收到产品,并获得了京东金禾提供的电子发票。
原告在详细查看产品说明和外包装时发现,有关方面在电子烟的宣传上自相矛盾。网站客服和广告宣称“无危害或危害小、比香菇还安全、不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有助于戒烟等”;但产品外包装和产品说明则宣称:“电子烟对健康仍可能有害、含有甲醛、尼古丁是成瘾性物质等。”该产品外包装和产品说明显示,涉案产品是由羽衣科技授权蜂窝工场生产制造。
起诉状内容还显示,羽衣科技、蜂窝工场和京东金禾卖给原告的电子烟及烟弹,宣称含有烟草和尼古丁却未获得烟草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许可证,且国家禁止通过互联网销售卷烟;宣称添加了食用级香料,却未获得食品添加相关批准手续;宣称添加了医用级丙二醇、尼古丁盐,有戒烟的功能和疗效,却未获得国家药监局和卫建委批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准文号。
该案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兰安表示,2019年5月28日北京互联网法院正式通过网上审核立案,2019年7月23日消费者已向该法院缴纳了诉讼费。现在此案正处于证据交换阶段。
▲首例电子烟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暨电子烟立法和监管研讨会现场。摄影/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电子烟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截止今年10月22日,最新数据表明,美国已经发生34起与电子烟使用相关的死亡,而且49个州里有超过1600起与电子烟相关的损伤。所以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是不安全的,这是毋庸置疑的。”上述研讨会上,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孙佳妮指出,电子烟并不安全,需从各方面严格监管,最大限度避免其对使用者、非使用者、未成年人等人群的影响,室内公共场所必须禁止电子烟。
孙佳妮还表示,目前共有30个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电子烟产品销售,有36个国家对购买年龄进行了限制。在广告促销和赞助方面,全世界98个国家有68个禁止或限制电子烟的广告促销和赞助。有8个国家对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进行广告促销、赞助的管制。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高玉莲在研讨会上表示,针对电子烟的监管已刻不容缓。电子烟的烟雾气溶胶会引起血小板聚集增加,可能导致血管出现微血栓,还会增加患上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并引发心脏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它是戒烟的一个替代品。
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认为,要禁止在网络上销售电子烟,对网络的监管一定要提上议事日程。我国的烟草是禁止网络销售的,所以电子烟也应禁止做网络销售和促销。“尽快制订相关法律,把电子烟纳入传统卷烟管控的范围。”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