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披露一起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简称都安县)残联多位理事长集体违纪为家人办理残疾证骗取补助金的窝案,其中一人任残联理事长,全家10人有残疾证骗补助金5万。
5月16日都安县委宣传部公开资料显示,都安县隶属广西河池市,作为广西4个极度贫困县和8个未脱贫摘帽县之一,都安县还有65个贫困村1.75万人未脱贫。
6月4日,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巡察组在广西都安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巡察时,发现了一份都安县残联的干部职工花名册。
巡察组发现,都安县残联的干部职工花名册中的聘用工作人员蓝某,其个人情况与另一份残疾人花名册里的某位残疾人竟然完全相同。
巡察组称,巡察人员立即调出两份资料进行比对,结果证明是同一人。“都安县残联竟然聘用有肢体四级残疾的人作为工作人员?” 巡察人员共同核查比对后,把问题线索移交至都安县纪委监委。
▲6月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披露一人任残联理事长,全家十人有“残疾”案例。网络截图
4月15日,都安县纪委监委经研究决定,由都安县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对此问题线索进行初核。随后,核查组发现这位聘用工作人员蓝某竟然是县残联理事长蓝庆彦的女儿。资料显示,蓝某于2013年得到县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证,并于2016年享受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资金5000元,同年,她又被县残疾人联合会聘为工作人员。
4月24日,经都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都安县委批准,都安县纪委决定对县残联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结果显示,2013至2017年,都安县残联理事长蓝庆彦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办理听力二级残疾证、为其母亲办理肢体二级残疾证、为其妻子办理肢体四级残疾证。同时其女儿、弟弟、妹妹和其他亲属共10人,均办理了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残疾证。这些亲属据此累计得到残疾人就业扶助资金2.5万元、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助残扶贫工程补助1000元、“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残疾人补助资金3000元等补助资金共计5.48万元。
此外,都安县残联副理事长梁家鹏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妻子、父亲、母亲、岳母、哥哥等5人办理了残疾证,上述亲属据此获得各项补助资金3.93万元;另一名副理事长梁志明同样为其5名亲属办理了残疾证,并领取相关补助2.17万元;原县残联理事长、现任县残联正科级干部唐启录违规为其妻子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证,累计领取城镇贫困残疾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共计8100元。
2020年5月10日,蓝庆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根据党政纪匹配的原则,补充对其进行政务立案调查,目前正在办理中;梁家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梁志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启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涉事人员均主动将违纪款项上缴。
上游新闻记者 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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