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三张复旦大学3名在读博士和硕士校外嫖娼被拘后的处分通报引发关注。
9月24日,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该消息属实,记者发现距离一名学生嫖娼被拘事发时间已超过一年。
▲9月18日,复旦大学对3名校外嫖娼学生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图片来源/网络图片
复旦大学的“处分决定书”显示,2020年9月26日,该校物理学专业一名博士研究生在校外嫖娼,被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7日、2021年1月13日,该校管理学院及泛海金融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的两名硕士研究生也因在校外嫖娼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依照《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经2021年9月6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3名学生开除学籍处分。
9月24日,复旦大学的学生向上游新闻记者证实,校内很多学生都知道了该消息。
复旦大学宣传部门则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对此事不清楚。
上游新闻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正常来说此类事情一般不会通知到学校,但因影响较差,因此复旦大学获悉此事后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这也是为何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过去一年后,学校又作出处分的原因。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复旦大学学生纪律处分条例》看到,该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卖淫、嫖娼,或者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上游新闻记者 时婷婷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