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上午,中共中央宣传部就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十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推动废止收容教育制度,推动解决“超生即辞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夫妻共同债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十年来,累计推动、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2万余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图片来源/国新网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介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十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着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反宪法法律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有力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第一,不断健全备案审查制度。以立法法修改为契机,委员长会议又制定了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法制工作委员会作为工作机构,制定了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和衔接联动机制若干规定,从2017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连续5年听取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每一次备案审查工作报告都是媒体关注的热点,因为报告反映了很多纠正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也推动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备案审查制度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第二,稳步推进“有件必备”。十年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接收了各类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61件,其中行政法规365件,监察法规1件,司法解释630件,地方性法规12897件,还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制定的法律报送备案,有368件。同时,也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将同级的“一府一委两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
第三,逐步落实“有备必审”。对报送备案的法规、司法解释依职权主动开展审查研究。现在主要是对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逐件主动进行审查,来了就要审查。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比较大,现在还一时难以做到。做不到但是也要推进。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重要法律的贯彻实施,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长江保护、民法典贯彻实施、行政处罚等领域的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批量解决问题。同时,十年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14000余件审查建议进行了逐件认真研究处理。
第四,努力实现“有错必纠”。对于发现存在违宪违法问题的规范性文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如推动废止收容教育制度,推动解决“超生即辞退”“人身损害赔偿同命不同价”“夫妻共同债务”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十年来,累计推动、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废止各类规范性文件2万余件,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第五,着力提高备案审查能力。现在已经建成了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和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备案审查工作走向信息化、智能化。
上游新闻记者 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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