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官方微博消息,8月22日,北京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十八大后获刑的“首虎”——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王素毅的减刑裁定书,北京高院裁定王素毅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1个月。
今年56岁的王素毅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市长。2014年7月,北京一中院对王素毅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王素毅是十八大后落马高官中首位获刑者。
2016年11月15日,刑罚执行机关秦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王素毅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教育,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因王素毅服刑改造表现较好,2015年度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因检举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2016年3月获重大立功奖励一次。
北京高院因此裁定将罪犯王素毅无期徒刑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0年1个月。
原标题:十八大后“首虎”王素毅获减刑 由无期减为20年1个月
【免责声明】上游新闻客户端未标有“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或“上游新闻LOGO、水印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转载稿。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上游新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