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网消息,一款名为“咔哇潮饮”的网红饮料,因含有我国一类管制精神类药品γ-羟基丁酸,近日在一些省市被要求下架,公安机关也介入调查,贵阳市警方还于9月5日晚展开行动,控制代理、销售该饮料的涉案人员50多人。
曾代理多起毒品犯罪案件的张雨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从公开报道的情况来看,这款饮料的企业经营者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名。
警方:“咔哇潮饮”含有一类管制精神类药品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源于国内一档旅途探秘真人秀节目,咔哇饮料从2015年左右开始走红,在多地KTV中有所销售。因其宣传不含酒精,且在网上热销,受到不少年轻人“追捧”。
贵阳市警方近日在当地夜总会查获两类咔哇饮料——“shine bee咔哇潮饮”、“咔哇氿”,经贵阳市公安局缉毒支队司法鉴定检测显示,这两类饮料均含有我国一类管制精神类药品γ-羟基丁酸。
至于γ-羟基丁酸的危害,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孟品佳在一篇论文中介绍道,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其在美国成为一种普遍滥用的毒品,高剂量服用可导致深度的抑制、昏睡甚至死亡,长期使用可产生依赖综合症,产生严重的戒断症状。此外由于其无色、无味,具有强烈的镇静及健忘效果,越来越多地被用做迷奸药物。
贵州警方侦查查明,“shine bee咔哇潮饮”是由四川省拾藏实业有限公司研发,委托广东省佛山市维乐尔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品。公司注册饮品成分是γ—氨基丁酸,实际生产注入成分则是γ-羟基丁酸。
根据群众的举报,多地警方开展清查“咔哇潮饮”的工作。如贵州公安厅于9月5日晚组织贵阳市400余名警力,对贵阳夜总会、酒吧、KTV全面清查该款饮料,缴获两类含毒饮料511件,控制涉案人员50多人;广东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已经禁止“咔哇潮饮”饮品的生产和贩售。
浙江余姚市公安局在9月2日也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禁毒预警,称当地公安机关已在严查,该饮料必须全面下架,群众如有发现请立即举报当地公安、工商部门。
律师:涉毒饮料经营者或涉多项罪名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目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公安分局已经禁止此类饮品的生产和贩售。9月6日,广东省公安厅涉毒专线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省公安厅已经接到广东各地群众的多次举报,对此事非常重视。“据我们目前所知,该产品在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都有销售,在我们接到群众举报后缴获的咔哇饮品中,大部分都的确含有违禁药品。”
生产、销售“咔哇潮饮”的经营者或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张雨律师分析,根据警方侦查和公开报道情况来看,生产“咔哇潮饮”的公司,注册饮品成分是γ—氨基丁酸,实际生产成分则是γ-羟基丁酸,这说明生产厂家主观上是故意的,涉嫌的罪名最有可能的是贩卖毒品罪,其次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至于这两个罪名如何区分,张雨认为,第一要看购买的人群,如果就是供应给吸毒人员,那就是前者;如果是供应不特定的普通人群,那应是后者。本案中主要是流向KTV,但超市中也有售,因此还不好判断;第二要看价格,如果价格与毒品比肩,那显然是当毒品卖,适用前者合适,但如果是与普通饮料价格差不多,就是在当饮料卖,适用后者更恰当,从相关报道看,KTV进价一箱为380元,成本15.8元一瓶,售价38元一瓶,价格不算畸高。
张雨说,针对此类饮料的监管,需要食药监、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食药部门应加强对该类饮料的审批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抽查,公安部门应加强对KTV、酒吧等娱乐场使用该款饮料的监管。
(原标题:多地清查“咔哇潮饮”,律师:企业经营者或涉贩卖毒品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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