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30万的车被卖自己毫不知情 向多部门反映无果
12-25 09:56:39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消息,张先生的儿子张长健因急用钱,将自己花费30余万元,购买一年多的雷克萨斯轿车做抵押,向他人借“高利贷”5万元,到期后对方却狮子大开口要求偿还9万元,被张长健拒绝。没想到对方竟然偷偷将车辆开走,并通过上饶市广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在当事人不在场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手续将车辆变卖。张先生希望当地有关职能部门能帮忙追回车辆,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借5万被索9万 不付钱高速车被“偷”

张先生称,今年3月6日,儿子张长健在杭州向彭俊飞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10天后除归还本金外,张长健还要再支付利息1.2万元,但到期当日张长健准备还钱时,彭俊飞却称“已经下班,还钱也算违约”。双方之后又多次进行协商,彭俊飞一再加价,直至要求张长健支付9万元被拒。

因协商无果,张长健开车从杭州返回上饶,在中途停车吃饭后出来却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直到接到彭俊飞的电话,他才知道自己一直被彭俊飞尾随,彭俊飞趁着自己吃饭的时机,用借款时获得的备用钥匙将车“偷走”。

车主毫不知情 车已办好手续卖到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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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协议上被人代签的“徐晓艳”

发现车被人“偷走”,张长健立刻返回杭州找到彭俊飞,要求其归还车辆,但却被拒绝,于是向杭州市拱墅区祥符派出所报案,但没有结果。之后双方一直在进行协商,直到今年5月初,张长健无意中发现自己的车已经被出售给了广东一位曾姓买家,车辆是通过上饶市广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出售,并在上饶市交警支队办理了过户手续,车牌也变更为广东车牌。

知道这个消息,张长健如遭雷击,觉得完全不可思议,因为车辆是登记在妻子徐晓艳名下,而借款时自己只给过彭俊飞一把备用车钥匙和自己结婚证的照片,从始至终妻子根本没有接到过任何通知,更没有去办理过任何相关手续,车到底是怎么被卖的?

伪造签名手续造假 车辆被非法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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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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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保证”交易具有“合法性,不存在争议”

从广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获得的车辆交易记录里,张先生发现竟出现了儿媳徐晓艳的身份证复印件、有徐晓艳签字的“车辆转让过户协议书”和“代办业务委托书”,委托书显示车辆被委托给一名叫“张建华”的人代为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张先生再三和儿媳确认过,她根本不认识这位“张建华”,更没有委托张建华办理过任何业务,“儿媳妇根本就不知道车被卖掉,更不可能去签什么‘委托书’”。张先生还找人对比过“过户协议”与“委托书”上儿媳妇签名的笔记,都是由他人代签,至于交易中使用的“徐晓艳”的身份证复印件,张先生认定是伪造的:“我儿媳妇的身份证一直保管的好好的,没有向彭俊飞提供过,应该是对方根据儿子提供的结婚证上的信息伪造的。”

在另一份张建华签字的“代办车辆转让过户担保书”中,注明代办人保证“车辆过户交易具有合法性,不存在争议或已设定质权瑕疵”。在车辆转让过户协议中也要求“代办人保证出卖方真实拥有车辆所有权及处置权。对提供的所有买卖双方的相关材料,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并负法律责任”。

“通过伪造材料、冒用身份完成的交易应该被判作废,不受法律保护”张先生提出诉求,认为这起交易本身就是违法的,有关部门理应帮自己追回车辆并处理相关责任人。

向多部门反映均无果 追回车辆遥遥无期

车辆被卖后,杭州拱墅区祥符派出所还曾对双方进行调解,张长健与彭俊飞曾达成协议,今年5月19日前彭俊飞归还汽车,张长健则连本带利共归还7万元。但在协议书上,双方在协议书上错将时间写成了“2016年5月19日”,导致协议无效。

张先生认为彭俊飞将车非法窃取并违法转卖,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数额巨大,显然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彭俊飞的刑事责任;上饶市广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不认真核实信息,甚至对非法交易仍给予配合,并出具交易凭据,其行为也涉嫌违法犯罪;上饶市交警支队在车主本人未到场,且没有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没有核实交易的真实性,严重违反车辆过户相关规定,也应追责。

张先生先后向婺源县公安局、广丰区公安局报案,均未被立案。还向上饶市商务局、上饶市交警支队等部门反映问题,也没有进展。“事实明明很清楚,车被人‘偷走’后非法交易,怎么就没有部门能管这事呢?”眼看马上新年又到了,张先生觉得追回车辆遥遥无期。

市商务局称先由警方查清争议 市公安局将介入

记者联系了上饶市广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的上级主管部门上饶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工作人员回应,之前以了解过此事,并与其他所涉及部门一道对当事人进行过解答,当时也是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事情的关键是查实交易中所涉及的“手续造假”问题,因为上饶市广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在广丰区,故应由上饶市广丰区公安局立案侦查。若“手续造假”问题被查实,不管是涉及二手车交易市场、交易代办人还是彭俊飞,都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问题的焦点被转移至广丰区公安局,张先生称广丰区公安局以“无权管辖为由不予立案”,这是为什么呢?记者联系了上饶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回应,将尽快联系所涉及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若存在问题将依法处理。

律师:若伪造签字、手续造假应负刑责

针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江西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刘太金律师表示,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本纠纷中,若车主反映问题属实,涉案车辆办理了有关车辆登记手续,系其合法财产。车贷公司(出借人)以车主未偿还高额本息为由派人开走车主的车辆,属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的行为。车主可向法院提出要求返还原物,赔偿相关损失的诉讼请求。

另外车贷公司(出借人)擅自处理抵押人车主的车辆,且伪造车主签字、提供假手续骗取主管部门,办理车辆过户登记,不仅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原标题:上饶车主30万的新车被卖自己毫不知情 质疑有关部门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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