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消息,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点,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在赵县人民法院宣判制造烟花的79岁非遗继承人杨风申,犯制造爆炸物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2016年2月19日,河北省“五道古火会”非遗继承人杨风申在制作古火会上所需要的烟花时,被赵县公安带走,拘留19天后取保候审,之后被赵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后杨风申上诉至河北省中级人民法院,仍维持原判。
2011年,“五道古火会”被列入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杨风申也被评为省级非遗传承人。
原标题:非遗传人杨风申制作烟花获刑案宣判: 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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