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安和王霜向谢某借款的借条。而根据检方调查,涉案借款实际已经归还。南国早报记者 蒋文跃摄
南国早报消息,为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多分一些,女商人王霜(化名)与朋友炮制出本息总计243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这笔虚假债务经法院认定后,因脑出血被认定为残疾人的王霜前夫名下一套房产及车位被拍卖。东窗事发后,检察机关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王霜等四人提起公诉。这起由南宁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虚假诉讼案,近日已进行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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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突然患病
智商犹如儿童
2006年,32岁的民警卓安(化名)与王霜相识。第一次被带到卓家,王霜表现得很有礼貌,给卓安的母亲黄女士留下了不错的印象。卓安向母亲介绍,王霜生于1970年,湖北人,有一个生产混凝土外加剂的厂子,她离过婚,有一个孩子。
2007年3月,两人登记结婚。彼时,南宁房地产开发火热,卓安随后辞去公职,注册成立了一家建材公司,并拍下一块厂房用地。王霜有人脉,主要出面业务洽谈;卓安则负责公司日常经营。
根据母亲黄女士的描述,该公司利润可观,不到3年时间,这对小夫妻就购置了豪车。2008年12月~2010年初,他们还购置了四套房产,其中两套因地段佳、复式结构,到2009年总价就达近500万元。结婚前,他们还分别购置了房产,卓安名下有一套单位福利房,做生意多年的王霜名下也有商品房。
变故发生在2010年2月。一天,卓安洗澡时突然倒地,后进入昏迷状态,医生确诊为右脑底芦区动静脉畸形并假性动脉瘤破裂出血。经北京来的专家会诊,卓安的性命被保住,但神经受损带来的重创,使得他的智力下降到三四岁的孩童状态。
黄女士说,卓安醒来后无法接受患病事实,一度作出轻生举动。当时王霜也到医院照看,并交付医药费,之后因为怀孕,她鲜有到医院照顾。同年5月的一天,黄女士接到王霜的电话,王霜说已经做了人流手术,把8个月的胎儿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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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提出离婚
讨要五套房产
如今,黄女士和卓安住在位于南宁市秀厢大道附近的单位福利房,平时由她照料儿子的日常生活。她说,卓安生病3年后才逐渐恢复了一些记忆,开始喊她“妈妈”。他现在能走动,但言语不清晰,右手知觉弱,只能用左手吃饭,大部分时间都躲在卧室。今年6月,记者多次登门采访,但仅见到黄女士,卓安一直待在房间里,没有露面。
黄女士回忆说,2010年10月,王霜向她表示,自己要与卓安离婚,不久后就到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王霜在起诉状中称,卓安婚后变了模样,整天以洽谈业务为名在外吃喝玩乐,短暂的婚姻是在吵架中度过的。之后,为了给卓安治病,花费有几十万元,却换来了卓安家人的指责,她身心疲惫。
夫妻财产方面,两人共向他人借款购买了四套房子,加上卓安名下的单位福利房,夫妻共同房产有五套。“为了博得卓安的欢心”,这些房产均在卓安名下,由于向他人借款利息高,尚欠私人债务本金409万元、银行贷款200万余元,加上利息,债务共计711万余元。
她请求法院判令两人离婚,五套房产全判归她所有,而卓安只拥有福利房的使用权。另外,夫妻共同债务711万余元均由她负责。
法院受理这起离婚诉讼期间,经卓安的姐姐申请,法院认定卓安为无民事能力人,指定黄女士为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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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笔借款
引发家属质疑
2012年1月,西乡塘区法院作出准许离婚的一审判决。
因对财产分割、分担债务方面的判决有异议,卓安方面提出上诉。同年8月,南宁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卓安继而向自治区高院申请再审。2013年6月,自治区高院指定南宁市中院再审,后者于2014年6月作出判决,卓安方面仍不服,后向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申请。
自治区检察院审查后,向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抗诉。2016年4月,自治区高院作出裁定:本案由本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王霜向法院列出的夫妻共同债务方面,提到了一笔150万元的借款。起诉状称,2008年10月,卓安夫妻共同向谢某(女)借款150万元,王霜主张单某(男)已代为偿还该借款本息243万元,谢某将债权转让给单某。
对于这笔债务,黄女士始终不认可。她说,这笔借款为王霜虚构,单某代为偿还借款及本息也是虚构的,“办案机关可通过调取他们几人的银行账户记录查清”。
而西乡塘区法院作出的离婚诉讼判决书中载明:原、被告共同向谢某借款本金15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没有异议,本院予以确认。被告对债权转让的效力提出异议,由于该债务涉及案外人的利益,不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可由债权人另案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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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虚构债务
当事四人领刑
2012年10月,单某向西乡塘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卓安和王霜偿还借款本金243万元及相应利息。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卓安和王霜共同承担上述债务。
“一场离婚官司打了8年,卓安钱没分到,还背上了上百万元的债务。”几年来,黄女士找部门申诉,并于2017年8月向西乡塘警方报案。警方立案侦查后,在同年11月将涉案四人抓获。
经检察机关查明,王霜与前夫卓安共同向谢某借款150万元,2011年1月已还清。2011年7月,在两人进行离婚诉讼期间,王霜为了多分共同财产,指使谢某、陈某(王霜侄女)、单某以银行倒账、签订虚假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等方式,虚构了王霜和卓安两人欠谢某的借款尚未偿还,并将上述债权转让给单某的事实。
另查明,2015年7月,西乡塘区法院将卓安认购的一处停车位作价12.5万元,交给单某,单某将车位交给王霜侄子使用。同年11月,西乡塘区法院将拍卖卓安名下一套房产所得钱款,清偿所欠银行部分后,剩余的执行款26万余元全部交付单某。后来,单某将上述款项转入王霜账户。
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虚假诉讼罪对四人提起公诉。在今年5月的庭审中,四人均表示认罪。案件办理期间,谢某与单某分别赔付给卓安53万元及100万元,王霜和陈某支付卓安赔偿款150万元,均获得了黄女士的谅解。
7月12日,西乡塘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上述四人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等,判处王霜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处单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陈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目前,卓安与王霜的其他财产分割官司还在进行中。
原标题:离婚时动歪心思 妻子炮制243万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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